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在沈阳召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李滢乐/文 孙程超/摄 | 发布时间: 2016-08-15 09:55
  有力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改革创新不断推动经济发展
 
  本报讯 8月13日,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在沈阳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



座谈会现场
 
  王乐泉指出,辽宁省法学会系统的工作近几年来变化很大,进步很快,基础扎实、思路清晰、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在很多方面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希望辽宁省各级法学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辽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法治建设,为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乐泉强调,全国各级法学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法治建设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和热点难题焦点问题,积极工作,主动作为。
 
  要做实体经济转型的有力促进者。要按照中央要求,把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个大逻辑,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让法治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不但要通晓法律,还要懂得经济。要组织动员专家学者走出书斋,走出校园,走进工厂企业和广大职工中去,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企业家的法律期待和各类员工的法律诉求,客观分析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法律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精准找出立法、执法、司法中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短板,推动形成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
 
  王乐泉强调,要组织参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改革发展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总结以往经验、肯定已有做法,而是需要通过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进程、推动科学发展。全国各级法学会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主动参与各层级的立法工作,地方法学会要着重为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提出建议,为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努力构筑有利于释放活力的法律规范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王乐泉要求,要在改革创新中不断推动工作发展。创新都是头等重要的举措,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第一位的要求。全国各级法学会要组织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做改革创新的参与者、促进者,同时法学会工作也需要在改革中创新发展。既要坚持推广先全国各地已经成型的典型做法,更要始终带着问题意识审视新形势下的法学会工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李文章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李文章要求,辽宁法学会要切实抓好王乐泉会长重要讲话和指示的整理学习、传达贯彻和部署落实工作,真正将王乐泉会长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进展;要高度重视法学会建设,把王乐泉会长来辽宁视察指导工作作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大力加强市县法学会和基层法律顾问建设,在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有大作为,继续加强和改进研究会建设,真正建立起符合辽宁实际、适应辽宁法治建设需求的法学研究组织框架体系,真正发挥研究会法学研究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要切实发挥好会长的作用,对法学会工作真关心、真过问、真撑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帮助解决法学会建设及工作开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将法学会工作与政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将法学会干部与政法系统干部同等对待使用,下功夫配齐配强市级法学会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力争每个市在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上都有突破;要发挥优势,突破劣势,真正把辽宁法学会工作的优势维护好、巩固好、发展好,把辽宁法学会工作的劣势克服好、解决好、转化好,再接再厉,奋发拼搏,继续创造好的经验做法,继续争创先进、争当一流,不辜负王乐泉会长和中国法学会领导的肯定和期待。
 
  座谈会上,省法学会、朝阳市法学会、锦州市法学会、盘锦市法学会、朝阳县法学会、东港市法学会、朝阳县柳城街道法律顾问站和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海商法研究会及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等单位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等,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法学会建设及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韩德洋,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国长青,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昌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以及各市法学会会长、部分县级法学会会长和基层法律顾问站站长,省法学会部分研究会会长、省属部分法学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