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程某国为首的11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提起公诉,该案是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重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程某国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纠集、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周某、李某勇及社会闲散人员乔某、谢某等人,建立以程某国为组织领导者、其他多名被告人为固定骨干成员的层级结构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自2007年以来,该组织盘踞在辽阳市文圣区,通过以抢栽抢种、大肆扩建违法建筑和违规摆放地上物等方式,向政府索要巨额动迁补偿款,垄断当地特色产业经营,欺行霸市,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等方式非法敛财,以暴力手段确立、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和影响。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有组织地实施收取保护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肆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非法攫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据悉,该组织实施犯罪行为17起、违法行为19起,其中暴力犯罪事件11起,造成3人轻伤、多人轻微伤。
为确保检察机关对涉黑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批捕、起诉,形成高压打击态势,文圣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詹克辉为组长的办案组,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召开案情分析会、完善固定证据等方式,把案件中存在的疑点、重点、争议焦点化解在移送审查起诉前,为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创造有利条件。
该案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涉案刑事侦查卷宗多达31册,办案组审阅案卷、制作阅卷笔录、完成案件审查报告、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制作起诉书,每一项工作都认真细致、争分夺秒,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开启“白加黑”“5+2”工作模式,最后形成审查报告304页近17万字,在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下,注重办案质效,依法向文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