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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法院人:青春在这里二次燃烧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孟锦阳 | 发布时间: 2016-08-03 09:43
  编者按:在法院系统里,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虽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但是工作扎实,作风严谨。他们的敏捷身手,刚直不阿的处世态度,都深深地刻有军人的影子。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凭着永不服输的斗志,带着军人的果敢刚毅,在审判、执行、法警、后勤等岗位书写着绚丽的司法人生。
 
  在“八一”建军节之际,记者为您讲述几名“军转”法院人的故事,向这些辛勤工作在一线的法院人致以节日问候。
 
  【在追求中生辉】
 
  人物特点:对党忠诚 为民奉献
 
  张守臣:知难而进的执行庭长

 
  多年的军旅生涯,不仅磨炼了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庭庭长张守臣的意志,也锻造了他能够克服所有困难的品格,知难而进的信心和勇气。
 
  1993年,张守臣到建昌县人民法院工作,尽管当时对业务还生疏,但他谦虚好学,能把所有的业余时间,全部用在钻研业务的热情中,两年之后,他就成为一名出色的书记员,而一干就是4年。
 
  因为他工作扎实,表现优异,1997年,张守臣被院里调到民一庭,负责那些遗留案件的审判工作。
 
  虽然不是初出茅庐,但审判工作和书记员的工作,确实存在明显的不同。如何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和新的环境,完成院里部署的审判任务,仿佛是他在部队时接到的命令一样。当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埋头学习,掌握好审判的尺度……
 
  那一段时间,张守臣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到案件的审判中来,不但自觉地加班加点,还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年终,他终于向院里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次年,张守臣被调到玲珑塔法庭——从事助理审判员的工作。新的环境对他是新的挑战,但他的内心,始终铭记着一名共产党员的信念,依然用自己的行动,捍卫着司法的尊严。
 
  年底,他优异的表现,不仅赢得同事的赞誉,也受到院领导和当事人的好评。
 
  2011年,张守臣被院里调至执行局,任一庭庭长。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张守臣在法院多年工作上的锤炼,使他很快就融入到新的岗位中,并俯下身来,严肃认真地对待和处理每一起执行案件。



张守臣在工作中
 
  因为被执行人的情况各不同,对于那些没有联系方式,甚至是常年在外的被执行人,如何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法院的判决结果传达给对方,都是一道难题。他想方设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对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一次,他通过当地群众,得到一条确切消息:他负责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从外地回来了,可能很快就走。于是,他放弃晚上的休息时间,骑着自行车,急匆匆赶到被执行人的家中,当他说明来意,被执行人原本想要辩解一番,但当他看到眼前的法官气喘嘘嘘的样子,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把张守臣让进屋里。张守臣见此,马上向对方阐明来意,并取出法院的判决书,告诉他说:“因为你的过失,已经对原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法院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你也没有提起上诉,既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你就应该无条件地配合。”
 
  经过一番讲解,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当即表示:“我临走前,一定亲自去法院,履行判决。”
 
  就这样,一起执行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前不久,一位申请执行人来到建昌县法院,在楼前找到张守臣,以执行时间“超长”为由,对他进行无理指责,甚至是谩骂,追问他:“到底什么时候执行?”而他没有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所左右,并严肃认真地告诉对方:“我们执行一庭正按照计划处理,任何执行的案件,都是有一个过程。”
 
  有一次,他在某银行联系冻结一名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时,不巧竟被其发觉,于是,这位被执行人恼羞成怒,非但对他破口大骂,甚至威胁他说:“你敢冻结我的银行账号试试?我早晚会报复你的,不信咱们走着瞧……”张守臣义正辞严地回答:“捍卫司法尊严,维护社会正义,是一位法官的职责,我按章处理此案,是在执行公务!”
 
  接受采访时,张守臣告诉记者,类似的事,每年都会遇到几次,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但身为一庭的庭长,就要身先士卒,坦然面对,并逐一化解,直至最后执结。
 
  纪勇:向雷锋看齐的老法官
 
  59岁的法官纪勇,是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的一名老法官。军旅生活10年,练就了他作风硬朗、吃苦耐劳、不怕困难的过硬素质。从事法官职业30年来,他兢兢业业处处以雷锋同志为榜样,一心为民、在审判岗位传承雷锋精神。

 
  30多年来,他先后从事民商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工作,审结案件5000余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获三等功一次。连续两年被评为抚顺市十大雷锋式法官,同时荣记两次三等功。
 
  纪勇从事民一庭工作十年,审结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在审结每个案件中,他都能向雷锋同志那样,热情对待双方当事人,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为老百姓解决忧愁。
 
  他在审理一起双方都是残疾人的离婚案件中,认真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男方由于怀疑女方有外遇,对女方大打出手,并将女方赶出家门,使女方生活十分困难。纪勇在得知女方没有车钱回清原老家时,自己掏出200元钱给当事人,使当事人十分感动,这件事也教育了男方,最终双方和平离婚,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在审理王某诉黄某某公房使用权一案中,王某本人是开矿的,由于对法律不理解,曾背着一书包黄色炸药扬言,如果处理不好就引爆炸药,纪勇面对王某的威胁,不是退缩,而是本着对党忠诚的态度严正地对王某提出批评,并耐心对王某做思想教育工作,最终说服王某放弃想用过激行为解决问题的想法,使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像这样的案子纪勇几乎每年都能遇到,每次都能凭着对党忠诚的态度,凭着为民奉献的态度,化解这样的矛盾。
 
  纪勇在从事审监审判工作中,审理的当事人大部分都是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又发回重审的案件。该类案件双方矛盾易激化,到法院情绪都非常激动,处理中稍有不慎,就会引起新的上访。在处理某商店诉采煤沉陷搬迁办公室房产纠纷一案中,市、区两级法院均作出了判决,某商店不服,申请省高院再审。案件发回新抚区法院再审后,纪勇先后与各方企业法人及法人上级组织进行协商,宣讲法律。并进一步查明事实,调取了国家发改委对采煤沉陷区动迁政策的相关文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某商店的起诉。由于事实查的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宣讲法律到位、法律示明到位,各方当事人不仅没有上诉,而且感受到了法院提供的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方当事人均比较满意。
 
  法院审判工作的专业性、实务性,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纪勇正是一名合格的“全天候”审判员。他在民一庭工作十年中,审结了几千件案子,无一件上访缠诉,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好评;他在民二庭工作的十年中,审结了两千余件经济案件,执行回款率达到了60%,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得到了企业的好评;在从事审监庭工作的八年中,审结了几十起刑事申诉、刑事复查案件,体现了依法治国、有错必纠、无错做息访服判的法治理念。审结了大量的检察院抗诉、省高院发回重审、本院提起再审的案件,做到了件件都能拿出正确处理意见,供审委会参考,判决后当事人基本服判;在行政庭工作的三年中审结了近百件行政及行政执行案件,无一错案,受到了行政机关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纪勇对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涉黑、暴力刑事犯罪分子,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依法办案,公平公正、不畏困难、不徇私情,以公正高效的审判、为城市转型、建设幸福美丽抚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某服刑后,由于对原判决不满,到法院申请刑事复查,要求再审改判无罪。纪勇受理后全面审查了案情。李某系伤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经李某指认其哥将无辜群众打成重伤,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系暴力型犯罪。经复查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用法律适当,驳回了李某的申诉。李某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教育,从此不再缠诉、上访。纪勇能够做到对待个人主义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要求,严格遵守法官行为规范,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觉拒腐防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法违纪情况。
 
  【在平凡中闪光】
 
  人物特点:爱岗敬业 忠于职守
 
  葛英石:默默奉献的后勤兵

 
  现年54岁的葛英石是1980年入伍的,在部队曾先后担任过司令部管理员、营房助理员、中队指导员和后勤处正营职副处长等职务,多次立功受奖,曾被武警省总队评为财务、营房标兵;并通过自学考试,先后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及中央党校法律本科文凭。
 
  2000年,葛英石从部队转业至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先后任代理执行员、办公室副主任。
 
  走出军营,来到太子河区法院工作,葛英石说他的转变非常大。
 
  在太子河区法院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忙碌的葛英石。谈起工作,葛英石说,办公室副主任这个活儿,就好比是一个单位的管家,事无巨细都要抓,工作琐碎繁杂,涉及面宽,既然挑了这副担子就得干好。
 
  每天,葛英石都提前到单位,从机关卫生到车辆调派都一一安排,而下班又是最后一个离开,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他狠抓日常管理工作,力求在规范中实现服务的最大化。一方面是车辆管理突出一个“严”。特别是在整顿司机酗酒、转借车辆和公车私用等问题上,毫不手软。另外,在车辆维修上做到先审批后维修,坚持大额维修要领导签字的严格制度。另一方面是在办公用品管理中讲究一个“细”。葛英石一方面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同时加强仓库管理,详细做好购入和领取的登记。同时,在水电费用上讲究一个“俭”。严格控制电源和自来水的使用,节省开支,避免浪费。自2006年以来办公用品、车辆、水电等各项费用逐年减少,为全院节约了大量的资金,保障了日常办公费用的正常运转。
 
  虽说有军人的底子,可是操劳成疾也在所难免。2015年10月中旬,太子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涉案38名被告人的重大案件。由于此案案情复杂,被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院党组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重视。为了做好此次庭审的后勤服务工作,葛英石不顾自己身体有病,事事亲力亲为,为确保此次庭审录音录像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前做好了录音录像设备的采购、安装和技术服务及备份存储服务器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并在庭审过程中及时解决录音录像出现的问题;并且每天早出晚归为此次庭审工作的所有干警送去热水和热乎乎的饭菜,葛英石总是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位同事。
 
  金德成:冲锋一线的法警大队长

 
  金德成是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法警队大队长。1981年10月至1983年7月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十六集团军四十六师一三八团战士,1983年7月至1987年7月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学员,1987年7月至1994年8月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零二六部队干部,1994年8月转业到沈北新区法院,在民商事审判、执行、法警岗位均做出优秀业绩,近年来被评为沈阳市法院优秀司法警察并荣记个人三等功,区优秀公务员。其带领的法警队支部也被沈北新区法院评为优秀党支部,并荣获市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熟悉金德成的人都知道,他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踏实认真,处事稳重严谨,为人诚恳朴实,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社会正义观念。他坚持原则,遵规守纪,依法办案,坚决抵制不良习气的侵袭,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在审判、执行岗位十余年间,立足服务地方发展,以“促和谐、保民生”为己任,长年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及时有效地化解调处了大量民商事纠纷,执结大量长期积压执行案件,多年来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责任性上访告状事件发生,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良好口碑,用优异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了领导同事的普遍认可。
 
  针对法院警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的特点,金德成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为年轻干警树立楷模和榜样。在日常工作中,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党外的干部、群众紧紧团结在一起,艰苦奋斗,积极进取较好地完成了本部门所负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全体队员们在做好院内的安保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接访、控访及外事活动的礼仪保卫工作,树立了司法警察的形象。
 
  为了保障刑事案件准时开庭,保证提押人的安全,法警们起早贪晚是家常便饭,由于看守所分散、且路程较远,经常是别人还在梦乡的时候法警已经踏上了去往看守所的路,在别人与家人共享晚餐的时候,法警还在路上。赶上天气恶劣,路况复杂就更不用说了,而法警们在将人安全还押到看守所后,有时来不及赶回法院吃饭,只好自费午餐和晚餐。在提押过的人中,有艾滋病患者、肝炎患者、肺结核患者还有满身都是传染性皮肤病的。法警队员们面对危险和繁重的工作都从无怨言,在提押过程中从未出现过人和行车安全事故,确保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金德成常说,服务审判是法警工作的中心任务。他经常组织法警队全体进行学习讨论,要求法警们要预防制止和惩治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以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