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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人民法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纪实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12-03 09:21

用“能动司法”加赋服务新动能

法库县人民法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纪实

  人民法院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最前沿,如何能动司法,化解更多的社会矛盾,较为充分地满足整个社会的司法需求,进而促进社会良性发展,成为法院不得不面对的重大命题,亦使其司法活动在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方面具有了重大意义。

  年初以来,法库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立足实际,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了“四个率先”——组织“法治体检”对接会、派驻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调处工作室、创建“法官公示牌”进乡村工作机制、成立“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室”,均为全省法院首创。能动司法,紧紧跟随政策大局的变化,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

  据悉,1至11月,法库县法院主要审判指标始终处在沈阳两级法院前列,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保民生 5通电话让老百姓少跑20公里

  “您就是王晓伟庭长吗?谢谢您帮我解决了那件难心事儿,既让我得到了换地补偿,还让我及时种上了地。”李老汉紧紧握着王晓伟的手连连道谢。

  6月中旬,记者第一次到法库县法院采访“法官公示牌”进乡村时,一下子就被这一幕吸引住了。

  李老汉今年74岁,是法库县大孤家子镇拉马桥村村民。22年前,因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地太远,就与同村村民私下“互换”了12亩地,为了提高农作物产出,李老汉将旱地变为水田,打井、灌水、围地,投入了不少精力和费用。

  谁知,今年5月前后,对方几次联系李老汉,告知其要把土地再换回来。

  5月28日,大孤家子镇人民法庭庭长王晓伟接到一通电话……“当天我在院里开会,开完会我回的电话,李大爷说自己种不上地,村里有一家不让他种地,向我求助。”

  随即,王晓伟联系了拉马桥村村委会,该村村委会主任李铁中称,当地村民通过“口头协议”换地耕种的情况比较普遍……通过电话沟通王晓伟了解到,要求李老汉“归还”耕地的是同村的孙桂香(化名),多年来,两家换地耕种互不打扰。去年孙桂香丈夫过世后,她和儿子一直都想把地换回来,目前双方对“补偿款”的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李老汉把旱地改成水田花了钱,补偿数额一直没谈拢。”王晓伟对记者说。

  找准了“矛盾点”,王晓伟联系了法库县司法局大孤家子司法所所长邵英华,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充分互动,“双管齐下”做起了双方的调解工作……5月31日,王晓伟打出了第5通电话:“李大爷,500元钱补偿款您能接受不?对这个事儿还有啥不满意的都可以跟我说。”仅仅3天时间,这起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王法官很负责任,他为了我的事儿卖了不少力气!打官司得跑几趟法庭,少说20公里,法院的新政策让我受益了。”采访中,李老汉一再感谢王晓伟。

  “您是怎么知道王法官的电话的?”记者与李老汉唠起了家常,“到村里看到的呗!村里、镇里的农林部门我都跑了好几趟了,时间不等人,地不能撂荒。”李老汉坦言,打电话之前他没抱太大希望,“我在镇里咨询过律师,律师说我这官司赢面很小。”

  “幸亏没打官司,不然走简易程序也得3个月,您这地肯定是种不上了。”王晓伟笑着接过话茬。

  在拉马桥村村委会办公室,记者看到了墙上的“法官公示牌”,上面有法官的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如今,农民们的法律意识都很强,更愿意找法院、找法官解决纠纷。”在李铁中看来,“法官公示牌”的设立让基层社会治理有了新载体,法官们就地化解纠纷,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

  据了解,今年1月,法库县人民法院召开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后,就开展了“法官公示牌”进乡村工作,截至目前,该县240个村(居)委会均设立了“法官公示牌”,实现了法官指导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全院法官累计接听电话300余次、解决纠纷121件,两个人民法庭受案率下降了10.3%。

  “老百姓的声音才具有说服力,‘法官公示牌’进乡村,让老百姓们可以‘家门前见法官’‘心底里亲法官’‘行动上信法官’,即使没走进法院的大门,也能感受到司法温暖。”法库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道出了这项工作的初衷和意义。

今年6月,王晓伟庭长到下辖乡村了解情况

今年6月,王晓伟(右)到下辖乡村了解情况

  促发展 “法治体检”为企业“问诊把脉”

  近两年来,法库县法院始终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为己任,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中去考量,真正实现在服务中司法、在司法中服务。

  2018年11月中旬,法库县法院出台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落实落细该意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今年年初,该院组织了一场“法治体检”对接会,法库县的80位企业家、40位律师、40位法官齐聚一堂……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算不算工伤?”沈阳利丰达粮油有限公司负责人问。“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应划定为工伤。”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金融保险业务部主任朱红的回答简洁又清晰。

  “那到底什么是合理时间,什么是合理路线呢?”又一个问题让企业家们疑惑了。

  与会企业家们踊跃提问,劳动争议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对接会现场,除了劳动争议外,关于法库县的支柱产业——陶瓷企业的生存发展共性问题也几次被提及。据了解,我省作为我国十大建陶产区之一,日产陶瓷砖134.27万平方米,其中80%以上都集中在法库地区。

  “以‘法治体检’为先导,帮助企业堵塞法律风险‘漏点’是第一步,下一步,我们还要帮他们梳理经营管理‘痛点’、打通依法维权‘堵点’。”会议结束后,陈林如是说。

  找准“病灶”对症下药,瞄准“靶子”有的放矢。今年5月,法库县法院派驻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调处工作室应运而生。

  提到这个办公室的“功效”,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刘国印竖起大拇指,“工作室揭牌之后,张百才(退休法官、工作室调解员)尽职尽责,连续两周挨家走访,不但摸清了68家实体企业的经营情况和遇到的难题,还‘面对面’‘零距离’地提供司法服务。”刘国印告诉记者,法院“听到”企业的“声音”后,也第一时间做出了积极回应——开辟企业诉讼纠纷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立案、审判、执行的一站式服务。

  采访中,张百才坦言,目前以及下一阶段,法库县法院都在深入探索如何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如何在审理执行中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这两点可能关乎企业的存亡。“今年7月到9月,我主持调解解除了20个案件的诉前保全,在保护申请人利益的基础上,真正为辖区的陶瓷企业创造了可持续经营的条件。”

  对此,陈林表示,营造让民营企业家创业专心、投资放心、经营安心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责无旁贷。

今年10月,首次中立评估会议召开

今年10月,法库县法院中立评估“第一案”召开首次中立评估会议

  疏诉源 24名律师进法院居中“断案”

  让每一类纠纷都能通过最适合的方式得到解决,让所有当事人都能获得各自需要的、个性化的纠纷解决服务是社会治理专业化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迫切需要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换代,从缓解信访和办案压力,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源头治理转变,努力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积极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则是法库县法院着力提升新时代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的生动实践。

  10月18日,全省首个“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室”在法库县法院成立,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评估案件分流窗口,引导诉讼经验明显不足、诉讼请求明显不合理、存在较高败诉风险的民商事案件进入中立评估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在立案前或立案后、开庭前均可转入中立评估程序。

  “中立评估与律师调解有序结合,疏导当事人预期、化解纷争、疏减讼源、辅助审判,是律师应尽的一份社会责任。”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长江表示,首批受聘的24名律师大多数执业时间10年以上,多为律所主任或高级合伙人,在沈阳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律师们的参与热情非常高,超出了我们的预期。”

  10月30日,记者参与旁听了法库县法院中立评估“第一案”。

  原法库县吉祥街道办事处经管站站长毛玉石介绍称:吉祥街道西门社区(原法库镇西门村)在1998年没有进行第二轮土地延包(在上次土地承包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者对原承包地继续承包使用,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土地集中在少数村民手中,造成土地承包不均。2005年完善二轮延包时,依然没有按当时现有人口平均发包。

  2018年3月,根据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原村委会通过调查问卷、代表会议通过了“确权确股不确地”方案。

  今年年初,西门社区的大田地以每亩270—370元价格集中对外发包,菜田地因原种植户在土地上投入比较多,已建大棚、看护房等,社区决定仍由原种植户耕种,每亩承包金按350元计算,至今仍有100余户农户拒交。社区欲以侵占集体资源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受理,支持西门社区收取农户拖欠的承包费用。

  “确权确股不确地有什么法律依据?”“承包金350元是如何确定的?”“现在是否发放了土地股权证?”“你们对省里的文件‘量化股份’这一项是怎么理解的?又是怎么分配的?”了解基本情况后,孙长江及沈阳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陈国兴、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冯伟、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庆芳等中立评估员们轮流就案件的“争议焦点”向法库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林长义、吉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喆发问。

  随后,经过近一个多小时的激烈讨论,中立评估员们最终形成了一份中立评估意见书:土地不应打乱均分,应本着尊重历史和既成事实的原则,建议社区撤诉,待相关手续完善后视进展情况再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建议法院不予受理。

  “近年来,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增多,其判决结果涉及很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面非常大。法官依据法律很难作出判决,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同样参与旁听的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洁对记者表示,这绝不是“踢皮球”。

  陈林告诉记者,在“第一案”中,中立评估员们的“预断”为法院起到了案件过滤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促使纠纷及时解决、矛盾有效化解。

  释解

  “能动司法”: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回应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强调的是法院和法官如何积极履行职责,主动顺势而为,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