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新绽辽宁花 ——全国模范司法所巡礼
名片
辽阳市宏伟区司法局长征司法所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25名。长征司法所先后获得辽宁省优秀司法所、辽宁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集体一等奖、辽宁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等荣誉。
今年1月,长征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所长访谈
不伤和气化解纠纷——专访辽阳市宏伟区司法局长征司法所所长徐晶晶
徐晶晶
谦虚、幽默、严谨是记者对辽阳市宏伟区司法局长征司法所所长徐晶晶的总体印象。对于能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的殊荣,徐晶晶说:“这是对长征司法所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激励,群众到基层司法所来,就是为了更加便利、快捷地解决他们的需求,我们要做的就是不伤和气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长征司法所发扬“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坚持矛盾不上交工作原则,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员、点、站、办”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使人民调解工作形成有人管、有人抓、能抓好的组织保障体系。
徐晶晶说:“人民调解工作不是司法所工作的全部,却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我们还向居民进行法治宣传,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援助。”
2015年,徐晶晶来到长征司法所任所长,那时候长征街道的“居民大讲堂”“楼院讲习所”已经深入群众心中,徐晶晶趁热打铁,他总结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常识,开展各类普法讲座、制作法治月报,以楼道、社区宣传栏为阵地,适时更新法治宣传内容,还利用每年的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此外,长征司法所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设立法律咨询窗口等活动,切实解决社会各界对法律法规的需求。同时,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实现了“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目标。
点睛之笔
四级调解网络筑牢“第一道防线”
2016年至今,长征司法所调解了近400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这背后成功的秘诀是什么?近日,记者来到长征司法所了解到,司法所的调解阵地不仅仅是在调解室,更多的是在楼院、在社区。
长征司法所坐落在老旧街道,管辖范围都是老旧小区,租住户较多,邻里间的矛盾如果不及时调解,不但会影响周边居民,而且还会“辐射”到整个街区。为此,长征司法所建立了“员、点、站、办”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街道的调解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为各类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调处、早平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起到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李桂芳是辽阳市宏伟区长征街道天井园社区的居民,同时也是一名单元楼组长。她在长征司法所“员、点、站、办”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中担任信息员,了解居民的基本信息、及时化解邻里矛盾和家庭纠纷是她的主要工作。目前,长征司法所有300余名信息员,他们工作在矛盾排查、调解的第一线。
当信息员遇到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时,“员、点、站、办”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中的“点长”就要及时介入帮助调处。长征司法所以居民楼为单位,建立了217个矛盾排查调处点,居民楼楼长任调处点“点长”,他们与信息员保持密切联系,有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他们会直接上报给社区矛盾排查调处站。前不久,李桂芳找到了“点长”鞠慧,向她上报了一起邻里矛盾纠纷。鞠慧向信息员了解情况后,判断出该矛盾不仅仅需要调解,还需要社区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于是她找到了天井园社区党委书记魏颖。
长征司法所以社区调解室为依托,建立矛盾排查调处站,站长由社区书记担任。站长在接到各“点长”的上报情况后,社区书记参与调解工作,专门调处疑难纠纷,对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及时报告。魏颖说:“一般矛盾到我这里基本都能化解,我了解居民的情况,也明白他们的诉求,由我主持调解,让他们感到更亲切,也更有力度。”
“员、点、站、办”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最后一级“办”,就是长征司法所建立的矛盾排查调处办公室。对于信息员、“点长”、站长都化解不开的矛盾纠纷,所长徐晶晶在这里进行现场调解。
徐晶晶(左二)在调解邻里纠纷
调解那些事儿
情理法调解让群众满意
“有些纠纷形成期较长,发展缓慢,且依循客观规律,按照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完全可以计划性地拟定预防方案,防止纠纷进一步激化,效果明显,这是预先控制。有些突发性纠纷事前难以预料,它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面临突发事件时,根据主客观情况迅速做出判断,从容镇定,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将损失降到最小化。”这是徐晶晶写在今年1月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案例点评中的一段话,这也是他对自己工作的经验总结。
长征司法所自建立“员、点、站、办”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以来,需要徐晶晶来调解的矛盾纠纷大多是疑难杂症,有时候一个纠纷要调解很多次才能达到“基本解决”的效果。每次调解工作结束后,徐晶晶都会把这一过程写成调解典型案例,里面详细记录着案例简介、调解过程、调解结果、案例点评。
记者翻看近几个月的调解典型案例,发现宠物纠纷占大多数,徐晶晶告诉记者,“我们辖区独居老人很多,儿女在外工作不能陪父母,老人就养宠物陪自己,这小动物多了,矛盾也就慢慢形成了。”
采访当天下午,徐晶晶就要对一起饲养动物伤害赔偿纠纷进行现场调解,这是社区上报的一起疑难纠纷,前几次社区书记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但受害人冯某又提出了精神抚慰金等赔偿要求,当事人张某不予承担,调解陷入了僵局。
13时30分,受害人冯某在家人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进长征司法所,被咬伤的腿部还没有痊愈,一想到被宠物狗咬伤的情景,冯某就很气愤。他对徐晶晶说:“徐所长,我觉得自己要点精神赔偿是正常需求,没有故意为难对方。”徐晶晶一边扶着冯某坐在当事人席位上,一边安慰道:“今天调解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你们双方都满意。”
调解中,徐晶晶不像以往先了解双方需求,而是先对受害人打出了“感情牌”,将事发后张某及时将冯某送医,住院期间探望,态度诚恳地支付了医疗费等种种表现都对冯某说了一遍。然后再向张某指出,这是一起民事侵权纠纷,事实部分已由派出所调查清楚。本案对受害人的伤害确实很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狼狗饲养人的张某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依法给予赔偿。
有理有据的调解、依法依规的劝解,当事人张某从一开始不认同精神赔偿金,到最后同意支付,整个过程用了两个小时。张某说:“这件事是我不对,起初不想赔精神损失费,是觉得对方想多要钱,经过所长解释,我明白这是依法赔偿,我愿意承担这笔钱。”现场,张某与冯某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徐所长的调解情、理、法一样不落,那些法条他烂熟于心,两边的当事人都能被他说服。”旁听了整个调解过程的社区书记魏颖对记者说,这原来是她调解的一起纠纷,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她及时找到徐晶晶,希望由徐所长来调解。
颁奖词
不忘初心,开拓进取,甘当司法行政工作之基石。作为老城区的司法所,解决最多的就是居民之间的家长里短,矛盾虽然不大,却和居民息息相关,处理邻里关系纠纷还要以和为贵。在长征司法所辖区,只要有矛盾的地方就有调解员,及时发现、及时调处,矛盾不上交,真正形成调解“一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