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骗子通过虚构身份、捏造事实,冒用某公司名义与多家民营企业先后签订多份虚假承包合同。至案发时,已骗取合同款、好处费及食品等价值人民币800余万元。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的关某、徐某、刘某合同诈骗、诈骗案中,关某等人连续骗取多家民企巨额财物,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办案中,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组织骨干力量,迅速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有力地打击了破坏市场秩序、侵犯民企权益的犯罪行为。
据介绍,2017年8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关某与徐某、刘某为牟取不法利益,共同假造身份:谎称关某系上汽通用(北盛)公司(以下简称北盛公司)采购资源部部长,刘某是审计部负责人,徐某系关某司机,三人自称北盛公司是名企,通过编造承包公司项目等方式连续行骗。
三人使用虚假身份,以帮沈阳某商贸公司负责人李某承包北盛公司间食项目等事由,签订虚假合同,累计诈骗被害人李某好处费和货物价值人民币207万余元;而后三人又使用上述手段向沈阳市另一家商贸公司,抚顺某商贸公司负责人刘东某、吴某编造北盛公司厂区内有废物回收、食堂承包、配送间食等项目,骗取好处费和货款、货物价值人民币360万余元。
为维系骗局、牟取暴利,关某三人继续行骗,通过李某结识大连市某餐饮公司经理段某某,使用相同手段,继续编造承包北盛公司食堂、间食项目,骗取办事费用及货款总计人民币260万元。关某还以承诺办理工作为由,骗取沈阳市某公司王某某、郭某某办事费22.5万元。
关某三人相互勾结、虚构身份、捏造事实,并以北盛公司名义与众被害人先后签订多份虚假承包合同;制造进场考察、配送间食假象,连续长期蒙骗被害人。至案发,关某等人累计骗取合同款、好处费及食品等价值人民币800余万元。因骗得的月饼、火腿肠、饮料等食品无处放置,关某便租赁仓库大量屯储,放任大批食品过期变质,造成严重损失,手段恶劣、情节严重。
2018年8月,公安机关以关某涉嫌诈骗罪提请大东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鉴于涉案数额巨大,案情严重,大东区检察院受案后全面梳理案情,组织骨干力量深入论证、持续引导侦查取证,补充多个关键证据,完善了证据体系;同时充分履职、深入监督,主动发掘徐某、刘某参与诈骗的犯罪线索,监督公安机关迅速调取证据,依法予以追诉,并及时上报案件情况。
大东区检察院先后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批捕关某及徐某、刘某。2018年年底,关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其同案犯徐某、刘某日前被移送起诉。
该案是大东区检察院办理的侵犯民企财产权益的一起典型案件,办案部门立足于维护民企权益、打击危害市场秩序行为,深化监督、精细办案,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震慑了侵犯民企财产的犯罪。
今年是沈阳市检察机关“保障服务民营企业行动年”,大东区检察院将从平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和打击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不法行为的维度出发,坚持“保护”“打击”两手抓,坚持办案监督和服务民企同时做,竭力为地区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