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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拉女友一同诈骗 分手后主动自首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赵广平 本报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9-03-25 10:48

  日前,身在看守所里的李某将面临法院的审判,他很后悔自己做了犯法的事,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他与女友合谋利用微信诈骗近两年,共骗得20多万元,却因情生恨选择自首……

  微信中披上女友的“画皮”

  李某不是丹东本地人。2016年6月中旬,他来到丹东想找一份工作,由于当时手里没钱,也没地方住,就从网上搜索招聘信息,得知一个工作室招人,遂应聘。

  在工作室,李某的工作就是用电脑登录微信网页版,用新注册的微信号搜索附近的人,装成女性套近乎,然后约对方到附近的酒吧见面。之后,由工作室的女性工作人员与对方见面,骗取对方在酒吧高额消费。

  工作几天后,李某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个“酒托”,于是辞职不干了,但注册过的女性身份的微信号却一直留着用。李某在当“酒托”的时候加过一个好友,微信名字叫“山水”,“山水”人很敞亮,和李某聊得挺好。

  李某辞职后,继续用微信号和“山水”保持联系,后来他和“山水”说他的微信号让人要走了,让“山水”给他重新注册个微信号。“山水”就给他注册了现在这个微信号,李某就用这个微信号以一个女性的身份和“山水”保持联系。

  “山水”问李某叫什么名字,李某告诉他自己叫文某。其实,文某是他女朋友的名字。李某经常给“山水”发文某的照片,跟“山水”说这是自己的照片。文某长得比较漂亮,因此,李某很快博得了“山水”的好感。

  于是,“山水”经常找李某聊天,嘘寒问暖。李某也打算利用女友的身份将这出戏继续演下去。这时,“山水”提出想和李某做男女朋友,而这正中了李某的下怀——有了情侣的名分,要钱自然更加容易,于是欣然同意。

  李某感觉这应该是个发财的机会。很快,已经博得“山水”好感的李某开始试探着向他开口要钱,开始是几十元,见很容易得手后,又变成几百元。

  女友“尝甜头”入伙演“双簧”

  这边利用女友的身份诈骗,那边李某在和女友文某交往时花钱也大方了起来,文某知道李某并没有经济来源,就问他钱是哪来的,李某搪塞了过去。而此时,“山水”已不满足于只能看“网恋女友”的照片了,他开始频繁地要求和“她”视频通话。照片可以蒙混过去,可是视频却必须要本人出场,李某又不想放弃“山水”这条“财路”,于是做了个决定:准备拉女友文某入伙。

  李某主动找到文某坦白了他上网骗钱的事情,但是现在对方想要视频看真人,他没办法做到,问文某愿不愿意“帮忙”。

  想到男友这段时间以来的“阔绰”,文某动心了,竟没有犹豫就答应了。此后,每次“山水”要求视频通话时,就由文某出面应付。

  2018年1月,两年来已经前后给“网恋女友”转了十几万元的“山水”提出要来丹东见李某一面,而李某当然是拒绝的。在多次拒绝之后,再找理由跟“山水”要钱就没那么容易了,于是李某和文某一商量,决定可以由文某去跟“山水”见面,这样有助于进一步取得“山水”的信任。

  见面后,文某不仅直接从“山水”那里要到了钱,还让“山水”花几千元为她买了衣服。

  在现实中见过面了,“山水”对“女友”的信任更加坚定不移,他想着将来一定会和“女友”结婚,从此对微信里的李某是有求必应。

  自首报复“无情”前女友

  虽然李某这边对“山水”骗钱的事进行得十分顺利,但那边李某和文某两人的感情却发生了变化。2018年4月,文某提出和李某分手,愤怒不已的李某和文某发生争执,并用刀将文某的脖子划伤,文某报警,因为伤情并不重,李某被行政拘留。

  虽然情侣做不成了,文某却还是愿意跟李某保持诈骗“伙伴”关系,10多天后,李某拘留结束,两人配合着又从“山水”那里骗来了近1万元。

  但李某不满足于现状,他总想与文某复合,在多次被拒后,李某最终决定要与“无情”的她“鱼死网破”,于是在2018年4月28日主动到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珍珠路派出所自首,交代了两人诈骗的犯罪事实。

  当珍珠路派出所民警在网上联系到“山水”时,“山水”根本不相信天天和他聊天的“女朋友”竟是男的。当民警把李某诈骗的经过讲给他听时,“山水”还是沉浸在“爱河”里,打死也不相信信誓旦旦的“女友”会是个骗子。

  深受打击的“山水”从外省赶到丹东,在证实了这一切后,气愤地表示自己不仅把多年工作的积蓄已经全部给了“女友”,甚至还向别人借了钱供“女友”花销,前后加起来有20多万元。可这20多万元钱已被李某和文某挥霍一空。李某和文某两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了解,“山水”平常非常节俭,这次到丹东兜里只有几百元现金。当民警谈及他被骗的20多万元钱时,他低声说:“我被甜言蜜语所迷惑,当时真的太爱她了,一点儿没有看出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