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班人: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工作人员
当班日志:清点新接收的案卷,登记当事人的身份证信息
记者协助案管工作人员核实律师相关证件信息
“今天送的干货不少呀,两大箱子,你们是不是知道我们今天有助手呀?”“送两三本多没意思,要送就送两三箱,不然不白来了!”2月25日9时许,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法制大队的三位民警“准时”将两个大箱子放在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的接待平台上,负责交接的工作人员没有被压过来的工作量“吓倒”,而是和民警说笑起来。
公安民警娴熟地打开箱子将两箱装得满满的卷宗拿出来。案管大厅公诉录入工作人员李昱颖一边对新接收的案卷进行逐一登记,一边告诉记者,因卷宗涉密,故而只安排记者清点卷宗册数,不能翻阅。
“科长,这些案卷哪些需要收录卷宗,请您审核一下。”听了这话,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科长朴忠玉马上审核卷宗的管辖权并签字确认,后将卷宗返还给李昱颖录入。
“你看,这个就是我们需要录入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我这边录入,科长那边就直接审批了,非常方便。”李昱颖告诉记者。
20分钟后,李昱颖将录完的卷宗交给案管大厅电子卷宗工作人员刘斌,由她进行电子卷宗扫描。只见刘斌熟练地操起手边的钩子,大拇指一用力,绑得死死的卷绳就被勾起,卷宗拆开后,她又拿到边上的扫描仪进行扫描。“你也太快了,不怕伤手呀!”眼见刘斌“刷刷”地操作着,记者好奇地问。“这才哪到哪,有的卷是热铆管装订的,特别硬,我们还需要用到钳子,伤手那都不叫事儿。”与记者说话完全没有影响到刘斌手上的工作,不一会儿工夫,记者的右手边就摞起了10余本卷。看着记者惊讶的表情,她笑着说:“得快点干,下午还要在电子卷宗子系统中制作电子版卷宗。”
“实习小助手,来,这个你可以参与一下。”案管大厅批捕案卷录入工作人员赫婷婷在案管大厅前台处的办公桌前呼唤记者,“把当事人的身份证信息登记到这本册子上。”赫婷婷将案件信息登记簿推到记者面前,起身接过前来查询的当事人递过来的身份证。
“您需要查什么?”赫婷婷问。“我是张某某诈骗案的被害人,我想查询一下案件进行到哪个环节了!”当事人答。赫婷婷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里查询相关信息后告知当事人,该案正在该院审查批捕。
“律师阅卷是在这不?”“不在这屋,在102室。”记者将该名律师带到律师接待室。“我是黄某某的辩护人,我想申请阅卷,这是我的申请材料。”“好的,给您核查。”
该名律师将委托手续提交给负责该项工作的李云龙后,李云龙将律师的律师证交给记者:“你登录这台电脑核实一下证件。”核实完毕后,李云龙将案件信息登记到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律师阅卷流程中,将电子卷宗导出刻录光盘,让律师签字后,告知光盘登录密码。
15时30分,忙得像旋转的“小陀螺”的记者跟随李昱颖抱着厚厚一撂卷宗至公诉部门将卷宗转交给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朴忠玉告诉记者,所有的卷宗都是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自动轮案分配至每名员额检察官的。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推进以自动轮案为主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有利于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强化了权力运行的制度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