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乘坐地铁已成为很多沈阳市民首选的出行方式。在2018年我国首个宪法宣传周期间,不论是车厢内的移动电视还是站台的广告屏上,由沈阳市司法局精心制作的《宪法修正案》动漫宣传片都会不时地吸引市民注意。
“据大数据显示,沈阳地铁一号、二号线的日客流量为81万~109万人,在地铁上播放《宪法修正案》动漫宣传片,传播人群广、通俗易懂,受到市民的广泛称赞。”沈阳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处处长高丹对记者说。
这仅仅是沈阳市2018年普法活动的一个缩影。
2018年,沈阳市司法局以提高市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为目标,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普法宣传活动
高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沈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沈阳市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市直各部门、各区县也陆续出台了本部门、本地区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意见。全市国家机关纷纷立足自身执法司法职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落实普法责任制活动。
沈阳市创新思路,丰富普法内容,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持续开展形式多样、易于接受的普法活动,努力满足普法对象的法治需求。沈阳市司法局制作了《民法总则》宣传动漫和宣传折页,重点解读了《民法总则》中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突出法治宣传接地气融民意,使普法成效更加明显。沈阳市面向全市两级国家机关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共收到作品156部,其中优秀作品已陆续在“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展播。
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宣传
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大学法学院合作出版首部《青少年法治课教材》,以孩子们喜欢看的漫画、听得懂的语言和案例导入以及课堂游戏互动的方式,阐释了与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沈阳市司法局利用自主编辑的《法治之路》刊物,宣传全市普法工作,请权威专家解读国家政策法规,律师以案说法。
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先后建设中山公园法治文化广角、康平县文化长廊等6个大型普法宣传阵地,积极指导基层法治文化基地建设。
打造传统媒体普法精品,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与沈阳电视台联合创办普法品牌栏目——《盛京说法》。在沈阳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由沈阳市中青年优秀律师轮流客串主持人,向百姓讲述真实案例,解读法律知识,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充分利用“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宣传普法知识,实现资源互通共享,网络普法便捷高效。全市各区、县(市)创建普法微信公众号,截至目前全市市区两级共有普法微信公众号200多个。建立了普法联盟微信矩阵,将国家优秀法治类微信和沈阳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微信以及各区、县(市)的普法微信公众号200多个组成联盟,在“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可轻松查询、选择。
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
沈阳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活动载体,将宪法、刑事诉讼法以及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要内容。举办各类专项斗争宣传活动118场,张贴专项斗争宣传画3000张、宣传单5万张。同时,通过14个普法微信公众号、普法微博在全市范围内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普法时间轴
3月 沈阳市司法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月30日 沈阳市司法局举行“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6月15日 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沈阳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7月26日至8月9日期间 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厅、市司法局共同组织的“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于对全市13个区、县(市),8个市直单位进行工作验收。
8月21日 沈阳市司法局召开了沈阳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验收工作人大代表座谈会。
10月25日 全市法治宣传工作座谈会召开。
11月12日 沈阳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法治宣传志愿者培训班。
11月15日至12月15日 借助“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在全市每个社区、村举办一次宪法知识讲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部门普法责任制。
12月4日 “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举行了全民宪法知识有奖网络竞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