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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司法局“五大”载体促普法提速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8-12-28 07:00

  如何更好地开展普法宣传、推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律服务均等化,使普法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这是沈阳市辽中区司法局一直在探索的课题。近年来,该局创建的“五大”载体促普法提速新模式取得成效。今年,辽中区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今年6月,辽中区杨士岗镇10多名瓜农和海城市农顺农资公司因为瓜苗种植和回收瓜果合同问题产生纠纷,此案涉及金额达百余万元,如果不及时妥善处理,恐酿成群体事件,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尚君经多次调处和法治宣传,终于让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据记者了解,这就是辽中区司法局以百名律师驻乡村为载体,打造的普法新格局。如今,全区208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对接签约,并建立了法律顾问和村负责人及司法所长、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微信群。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工作,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法律支撑,也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普法用法的“含金量”。

  前不久,杨士岗镇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来到91岁盲人杨奶奶的家中,耐心地讲解杨奶奶咨询的赡养问题,“真感谢他们,帮我解决了问题。”杨奶奶高兴地说。辽中区司法局以“法律援助工作便民联系卡”为载体,建成覆盖全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其中,法律援助服务中心1个、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17个、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室208个,便民联系卡发放到千家万户。

  同时,对特殊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让更多百姓掌握法律知识和获得法律服务的实惠。 

  11月30日,司法局联合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共青团等8个部门单位,在区豪林购物中心广场组织开展了全区“国家宪法日”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使宪法观念和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该局以节假日和特殊时间节点为载体,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9·1”《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日等特殊日期,法律工作者都会深入到农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同时,该局以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为载体,扩展法治宣传覆盖面。目前,已有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3个,他们经常深入社区、村屯、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五老”法治报告团到学校给师生上法治课10余场,受教育人数超过1万人(次)。

  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为载体,营造法治宣传氛围。该局加大法治文艺创演力度,增加城镇建设中的法治元素,开辟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性的新途径。全区建成法治文化广场50多个、普法文艺演出队4个。在巩固好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杂志法治宣传教育专栏的同时,利用新兴媒体把法治宣传教育从群众在法律上一个简单的获取过程变为群众与普法者互动的过程,实现“普法网站”“手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参与,体现了宣传教育的多元性、开放性和生动性,让群众喜闻乐见,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