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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提速增效——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工作掠影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邹珺 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18-12-18 11:07

  “三年纠纷速结,执法一心为民。”12月3日,鞍山市民张先生将这面锦旗送到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继军及承办法官手中,以表达对诉调对接工作的感谢。这是立山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李继军介绍,今年8月7日,鞍山市委政法委在立山区法院召开全市诉调对接工作现场会,并将该院命名为“鞍山市诉调对接工作示范基地”。立山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纠纷疏导“立交桥”、审前调解“过滤器”、综合服务“大平台”,矛盾纠纷处理做到了“能调即调、能简则简、能裁快结”。

调解现场1

调解现场

“三步走”科学分流案件

  如何科学分流繁简案件,是分调裁改革的首要任务。立山区法院以诉前调解分流、立案速裁分流、庭室自主分流三步走,层层过滤纠纷,梯次化解矛盾。

  今年5月起,辖区内所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均分流至调解中心的道交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正常立案。市民王某因交通事故拟诉车主与保险公司一案,因王某急需赔款继续治疗,在速裁庭法官的指导下,保险协会调解员与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起开展调解工作,免除耗时耗资的司法鉴定环节达成和解,各方当事人均十分满意。

  立案一庭还充分利用直面诉讼当事人及直接掌握第一手诉讼材料的岗位优势,发挥窗口过滤功能,甄别分流案件。将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金融借贷纠纷(标的额10万元以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分流至速裁庭。对于不超过10万元标的额的案件,除分流到速裁庭以外,其余一律按照简易程序立案,要求业务庭快速办理,达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的目的,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2.4%,实现了审判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良性运转。

让纠纷化解不再跑“马拉松”

  诉调对接中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突出审前调解作用,聘任5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退休社区书记、原街道司法所所长、老法官等作为专职调解员,开展驻院调解工作,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减少因诉讼而带来的人、财、物的消耗,减轻审执部门压力,也让当事人少跑腿、得实惠。

  本文开头提到的市民张先生就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该案已历时3年未解决,张先生经常到保险公司讨说法,经法院与保险协会共同参与调解,达成理赔协议,并由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很快解决了困扰双方的难题。

大力拓展解纷路径

  李继军告诉记者,立山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当调则调”原则,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效果,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化解、共促和谐”的工作格局。

  目前,该院诉调对接平台已覆盖全区13个行政部门,与立山区9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建立联调机制,与9个街道建立调解工作站,与区综治中心联手构成诉调对接节点,并与律师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各个街道司法所共建了联调网络。

  诉讼服务中心内设立金融借贷纠纷、家事邻里纠纷、物业服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4个专业调解室。特别是作为省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法院,联手鞍山市保险协会打造的道交调解室,聘请专业人民调解员,在规范道交纠纷理赔标准和诉讼程序、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平稳化解矛盾方面起到了突出作用。今年,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成功案件155件,调撤案件724件,占全院民事案件调撤总数的51.4%。

简案快办加智慧审判

  立山区法院在鞍山地区首家设立速裁审判庭,现有员额法官3名,另一名副院长兼职办案。配备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两名、速录员两名。今年以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104件,占全院民事案件总数的40%。

  除了简案快办外,立山区法院还不断探索智慧审判方式,利用微信视频跨国在线调解。今年年初,速裁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国外生活,双方已分居6年,通过微信视频在线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该案件当庭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