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水静无声,四十年间一弹指。
历经改革开放40年的洗礼,铁岭市经历了“换了人间”的改变,砥砺奋进的政法队伍一次次创新求变,平安建设硕果累累,老百姓从中汲取着最大的实惠。
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八次“严打”,到群防群治队伍的发展壮大,再到现如今的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与评估唯一的“绿色预警等级”地区,铁岭政法人始终不忘改革开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汗水和智慧赢得了群众的满意度,不断增强着群众的安全感。
审读铁岭市政法系统改革开放40年的史志,一条主线清晰可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未改变。
2000年3月10日,铁岭市检察机关为招商引资和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动员大会召开
平安就在老百姓的口碑里
“以前村里总有小偷小摸的事情发生,可不踏实了,白天上地里干活,小偷就从窗户进来,就连晚上家里有人,也有溜门撬锁的,但自从村里安装了监控,就再也没听说谁家被偷。”说这话的,是铁岭县蔡牛镇蔡牛村的杨大妈,她口中的监控,就是铁岭市正在不断推进的雪亮工程建设。
2017年,铁岭市新增防控体系高清视频监控点位4200个,市、县、乡三级综治信息平台协议签约率和开通率均达到100%,信息采集录入率达到90%以上,实现了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市、县两级综治中心与本级公安视频全面完成了联网对接,综治信息化给平安铁岭建设插上了隐形的翅膀,换来了有形的平安。
安全感,是老百姓最基本的诉求,也是政法机关矢志不渝的追求。
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中,铁岭市已连续7年群众安全感高于94%,群众的安全感曾连续4年位居全省第一,年均万人口发案率和犯罪率均处于全省最低水平,是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与评估唯一的“绿色预警等级”地区……成绩和荣誉的背后是顽强的拼搏和艰辛的付出,是铁岭政法战线广大干警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的铿锵脚步。
“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
改革开放初期,动荡中的社会治安秩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盗抢骗等犯罪活动,尤其是重大要案、命案时有发生,人民群众毫无安全感可言。
1983年7月19日,铁岭地区召开公开宣判大会,标志着全地区“严打”斗争的开始。此后的22年间,铁岭市政法机关共开展了8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铁岭市志》记载,1983年8月9日至15日,铁岭地区抓获犯罪分子1753人,挖出犯罪团伙237个,破积案1111起,收缴各类非法枪支44支,追缴赃款赃物总价值8.4万元。1983年至1986年的三年“严打”共破获刑事案件4540起,对于5120名犯罪分子判处各种刑罚,对920名违法犯罪人员决定劳动教养,对7740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人员给予治安处罚。
这两组数字既映衬着以政法队伍为主力的“严打”的轰轰烈烈,也反衬着当时社会治安的混乱。一位老民警形容那个年代为“非正常状态下的社会治安”。
1992年,原铁岭市委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更名为铁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此后数年,综治委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了“谁主管、谁负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随着“平安创建”活动在全市全面铺开,铁岭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把平安创建与综合治理有机统一,整合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资源和社会力量,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性,开展大调解、大防控、强基础建设,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改变,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攀升。
“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
二十世纪初,铁岭市积极构建设防城市,组建专业辅警、治安志愿者队伍,实行党员和机关干部义务治安巡逻制度,组建专职护村队、护厂队,全民防范创平安的格局初步形成。
2004年,铁岭市率先在全省开展平安乡镇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与县(市)区和34个综治委成员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责任书,将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目标和领导责任制考核内容。这一年,铁岭市被省综治委授予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称号。2005年,铁岭市被省公安厅认定为全省最稳定地区之一。
创安不易,守安更难。
近年来,铁岭市不断扩宽平安建设领域,加大平安建设力度。以2017年为例,铁岭市委、市政府把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列入2017年民生实事重点项目,纳入绩效考评全力推进。全市当年完成45个乡级、333个村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配备网格员9746人,夯实了社会治理基础。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315起,化解6086起,化解率达83.2%。同时,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15项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将“平安铁岭”建设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进。
摸着石头过河的创新实践
岁月如梭,时间永进。40年风雨中,铁岭市政法系统历经一次次变革,但无论走多远,“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其根本遵循。
“70多年了,俺们终于成了城里人!”在铁岭新城天水嘉苑社区警务室里,76岁的王大爷和老伴儿刚刚领到居住证,就笑呵呵地跟周围邻居攀谈起来。王大爷和老伴儿一直生活在昌图县农村,女儿在铁岭新城给他们买了新房,可老两口总是住着不踏实,感觉自己是外地人,无法融入这个城市。社区民警了解此情况后,很快为二老办理了居住证,让二老可以享受公交、低保、社保、卫生服务等14个方面的市民待遇。
其实像王大爷一家的落户情况在铁岭已经屡见不鲜。2013年7月1日,铁岭市正式开始实施户籍改革,推行居住证登记制度。作为全省唯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城市,铁岭市公安局在户籍制度上打破了藩篱,推出户籍改革十项措施,让新进城农民得到了具体实惠,让政府看到了城镇化发展的原动力。截至目前,全市已经累计办理居住证19万余本。户籍制度改革推动了全市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在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层出不穷的新型案件与司法课题考验着司法的能力与智慧。
一项项改革创新之举就这样拉开大幕。
——1988年,铁岭市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在银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试点,并在试点当中注意寓教于审。
——1990年,铁岭市政法机关开展干部制度管理改革,市公安局率先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聘任机制,聘任中层干部50余名。
——1998年,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审判组织和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固定合议庭和审判长负责制,解决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实行全院干警双向选择、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1999年,铁岭市司法局在东北首家开通“1600148”法律服务专线,遵循“便民利民,把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的宗旨,由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创了全省司法服务先河。
——2004年,铁岭市公安局实施警务体制改革,“三级变二级”,打破过去市局到区分局再到派出所的三级管理体制,成立了5个警务局,下沉机关警力到基层一线。
——2005年,市检察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实施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执法活动和队伍建设管理体制。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的司法体制改革的脚步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进入二十一世纪,围绕民生的司法改革创新实践呈井喷式发展。
在民生警务服务上,铁岭市公安局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把车管所原有的31个业务窗口整合为22个,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窗办结,一窗发证的快速“一站式”服务,办理业务时间由以往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30分钟,最快的可在5分钟内办结,制度化、规范化的窗口服务改革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极大欢迎。银州区工人街春园社区民警孙野自行发明“掌上110”,每天给社区群众发送警务常识和法律法规。“掌上110”的诞生在民警和老百姓之间建立了一条沟通联系最直接的纽带,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
铁岭市公安局自主研发的“TDD同频组网应急通讯系统”,实现200余平方公里范围内任意点无线及网络应急通讯覆盖,确保了大型突发事件及应对自然灾害时公安机关的耳聪目明,此项成果获得辽宁公安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全省率先建成唯一一家公安大数据整合应用新模式——“警务云平台”,被确立为全省标杆;另有5项建设成果分获辽宁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二、三等奖。自主研发的“基于监控视频的人体动态特征识别应用技术研究”有效破解了视频图像一对一个体识别难题,填补了刑事侦察科学图侦工作领域的国内外技术空白,已被纳入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获得四项国家专利。
人心换人心,黄土变成金。铁岭市政法系统“摸着石头过河”创新千条万线的服务民生途径,犹如一股股活水注入人们的心田,“快乐铁岭”有了新生动力。
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好的法律需要司法来实现。
改革开放40年来,铁岭市政法机关始终高度重视队伍建设,通过打造“过硬”政法队伍守护公平正义。
1991年,铁岭市政法机关开展了“创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三个一流”创建活动,强化纪律作风整顿,以执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为目的,加强队伍建设。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深入开展了“三三四”工程建设和“文明执法年”“执行年”“审判质量年”等主题活动。
2011年至今,铁岭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意见反映集中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牢牢盯住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米袋子、菜篮子、饭碗子、药箱子、卡片子,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通过开展“健康保卫战”“餐桌保卫战”等专项战役,取缔制假窝点42个,打掉制假团伙95个,收缴假冒伪劣产品3000余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
树高万丈,植根于大地;江河千里,回溯于其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司法体制改革归根结底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来衡量。
前不久,一起合同纠纷案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公开审理,坐在审判长席上的是铁岭中院政治部主任黄英。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黄英以精湛的审判技巧驾驭着庭审,整个庭审层次分明、张弛有度,受到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好评。
为顺应司法改革方向,铁岭中院积极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侧重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仅2017年,铁岭市两级法院院长、庭长共审结各类案件1172件,占办案总数的35.13%,有效缓解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成为全省“最稳定地区之一”是铁岭市政法机关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砥砺奋进的最好诠释。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新起点上,铁岭市政法机关正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做深做透“以民为本”这篇大文章,努力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