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普法先行“一木本” 护佑民生“万流溪” 改革开放40年本溪法治建设回顾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8-11-21 09:09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学法是用法之前提。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同时也开启了中国法治发展的伟大进程。

  本溪,则在全国率先迈出了“依法治市”这一步。

  经司法部批准,今年5月,本溪市司法局对最早倡导全民普法的司法部原部长邹瑜进行了采访。

  邹瑜现年98周岁,从1983年到1988年担任司法部部长,是我国普法宣传的积极推动者。提起本溪,邹瑜印象深刻:“普法就是从你们那里最先搞起来的。”如今,本溪市作为“依法治市”的先行市,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本溪市政法机关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发生了跨越式的改变。

  但这只是法治本溪征途中的一段路,法治本溪不能止步,这是时代赋予的重任。

1刘忠奎(右一)

时任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刘忠奎(右一)在为百姓普法

2

本溪市开展法制绘画展活动

  对症下药 本溪迈出法治建设第一步

  今年11月2日,本溪市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本溪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相关内容,安排部署下一步普法依法治市重点工作。

  从1980年至今,法治本溪建设的路已经走了38年。1980年,本溪市的社会治安问题较为严峻,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时任本溪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的孙彦芳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公民法律知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

  对此,本溪市司法局向市委递交了调查报告,并提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随后,1981年初,本溪市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八法一条例”宣传教育的决定,一场轰轰烈烈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本溪全面铺开。

  开展普法工作后,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本溪的犯罪率由0.16‰下降到0.08‰,后来又下降到0.06‰。

  本溪开的这“药方”,引起了全国的关注。

  1984年6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本溪召开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本溪普法经验。1985年11月2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

  自此,“一五”普法规划正式确定下来。

  随后,全国有30多个省市、400多个团体、2000多人次先后到本溪学习普法经验。

  华夏大地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普法活动,而这一切都是从本溪开始的。

  普法,提高了本溪知名度,也为本溪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之后,本溪历届市委领导班子胸怀大局、不辱使命,承上启下、锐意进取,带领全市人民在普法道路上砥砺前行,屡创佳绩。

  1986年,本溪市普法教育经过5年多的探索与实践,一些县区、单位和部门开始自发地由学法向用法转变,并相继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

  本溪市委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动向,适时组建了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推动依法治县(区)、依法治街道、依法治村等活动的开展。

  2000年,本溪市委出台了《本溪市深化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纲要》,使本溪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为了加大法治城市创建力度,本溪市委从2002年起,利用两年多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了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公正司法专项活动。

  2002年,桓仁满族自治县还在全国率先提出“转变执法观念、前移政法职能”的工作思路,选派政法干警进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挂职法制副书记或行政副职等相应职务,帮助被挂职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建法治文明村(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业,简称“四进、四挂、四建”,这为后来“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实践经验。

  2012年开始,本溪市法治建设步入全面推进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本溪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工作目标。

  本溪市法治建设就像一棵大树,这棵大树从一颗种子开始发芽,努力是阳光,创新是雨水,如今已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1

本溪市政府机关法律培训班现场

  继往开来 普法由说教到润物无声

  在本溪市司法局全国普法依法治市发源地史料展示馆内,挂着本溪市连续被评为“三五”“四五”“五五”“六五”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的荣誉奖牌。

  本溪市普法工作经历了几十年开拓性的试炼和成效卓著的实践后,已为这座山城酝酿出了独特的法治氛围。

  “老李,你当演员了?”退休老干部李清远出门,经常会被邻居这样问。

  从2014年3月底开始,细心的本溪老百姓发现,在电视上出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他们在《普法栏目剧》里扮演着角色。2014年3月31日,开创全省先河的《普法栏目剧》在本溪电视台正式闪亮登场。随后,在《普法栏目剧》的基础之上,2015年6月19日,本溪市还在全省率先联合创办了市级广播电视台的法治频道。

  这种普法的创新,是由靖40年前根本想不到的。

  由靖今年整60岁,1986年,他正好在本溪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从那时开始,他就和本溪法治建设结下了不解之缘。

  谈起1986年的普法工作,由靖感慨颇深:“(上世纪)80年代我们普法,真是挑最基本的法律来普及,普法方式也是最简单的发传单、开普法培训课等。”

  虽然普法方式简单,也非常有效果,但是针对如何能让普法更有效果,如何能让依法治市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本溪从来没有停止过思考。

  由靖说:“经过几年的普法工作,我们发现农村一直是普法的薄弱点,于是(上世纪)90年代我们就开始关注农村的普法工作,并在两县建设农村普法试点。”

  桓仁满族自治县向阳乡双合村就是当初农村普法工作的试点之一,直至今日,普法已经变成了双合村村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双合村村民组组长于艳,每周都会挑一天空闲时间带着法律书籍和报纸到自己负责的村民组,挨家挨户普及法律知识。于艳在村里还有一个称呼叫“法律明白人”,在双合村,像于艳一样的“法律明白人”约有80人。

  “以前不懂法,我们吃过不少亏。我们在村里开展全民普法,并专门培养‘法律明白人’。”原双合村村委会主任李华庆今年已经75岁了,但是说起全村学法的事,他就像小伙子一样有劲头,“如今,全村老少都知道,遇见问题先找法律帮忙。不学法,不懂法,就像盲人骑瞎马。”

  40年的时间里,通过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范围,本溪的普法不断“升级”,普法工作已经从传统说教变为了润物无声。

6

本溪市政府机关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考试

  司法为民 法治建设满足人民“新期待”

  40年前,老百姓遇事首先不是找法,而是找关系,到法院打官司是穷尽其他救济手段后的最终选择。

  但随着普法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懂得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

  “上世纪80年代,最开始法院没有立案庭,当时立案、审案、执行都是法官要做的事,后来有了立案庭,立案、审案才逐渐分开。而且过去老百姓想要立案,至少要到法院两三次才能办完手续。你看现在,有了诉讼服务中心,老百姓立案只要来一次,花费一天甚至一小时就能办完。”11月8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刘忠奎站在宽敞明亮的诉讼服务大厅感慨地对记者说。

  刘忠奎出生于1949年,1975年3月,他被选调到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了他43年的法院工作生涯。

  正是凭着这40多年的法院工作经历,本溪中院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变化,刘忠奎比谁都清楚。改革开放40年,从几间办公室,到宽敞明亮的办公楼;从骑自行车办案,到警车助力办案;从全院只有数十名办案干警,到几百人队伍扎根审判一线;从手写文书,到各种机器设备“一键连接”……法院的变化正浓缩在这些镜头中。

  像刘忠奎一样的老法官们把最美的青春献给了人民审判事业,也见证了改革开放这一伟大的社会变革,见证了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

  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本溪法院人的初心未变。

  据统计,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本溪市两级法院旧存加新收执行案件合计28934件,结案率为93.27%,执行到位金额43亿余元。

  刘忠奎说:“我相信,通过法院人的不懈努力,法治信仰终将深深地镌刻在人民的心中。”

3

本溪市各个系统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知识竞赛

  精神传承 无悔从警路 丹心映忠诚

  刘忠奎当了43年的法官,本溪市公安局退休民警孟繁华则正好当了40年的刑警。

  今年8月,年满60岁的孟繁华脱下了自己的警服,参加公安工作40年的时间里,他见证了改革开放的春风化雨,更见证了本溪公安工作的发展。

  “这40年,公安工作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先说这警服……”孟繁华说,他刚当警察那会儿,穿的警察制服是上白下蓝的中山装。

  改革开放40年来,警服的样式、颜色一直都在发生着变化,但让孟繁华最感慨的则是改革开放给刑侦手段带来的变革。

  “(上世纪)80年代的破案方式和技术就是‘硬磕’。”谈起当年侦破案件,孟繁华说,“我还记得有一年市政府办事处一台彩电被人偷走了,我和我的同事现场勘查寻找证物,还走访工作人员和附近住户、商铺,用了快一个月的时间才把此案破获。”

  随着科学技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现在公安破案更多的是运用生物物证和大数据等信息科学技术,以前一个月才能侦破的案件,现在可能几天或者几个小时就能侦破。

  从他的叙述中,记者看到的不仅是本溪公安的发展,还有本溪公安一心为民、无悔从警精神的传承。

  改革开放40周年,本溪市公安局也从未停止过“改革强警”的步伐,一直致力于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向百姓,一直致力于让安全感渗透入百姓生活的点点滴滴。

本溪市法治建设大事记(1986年—2018年)

         1986年  3月 本溪市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依法治市的决定,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

                   9月 本溪市委组建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

  1987年  5月 全省首次依法治市理论研讨会在本溪召开。

  1989年  4月 本溪市委法制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综合治理办公室合并为本溪市委法制工作办公室。

  1991年  2月 本溪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的决议》。 

  2000年  3月 本溪市委正式下发《本溪市深化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纲要》。

  2001年  1月 本溪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化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决议》

  2003年 4月 本溪市召开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活动。

  2004年 3月 本溪在全市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以“民主法治村”达标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2012年 6月 本溪市委印发《关于加强本溪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3年 12月 《本溪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本溪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2015年 6月 本溪市在全省率先联合创办了市级广播电视台的法治频道。

  2018年 3月 “全国普法依法治市发源地史料展示馆”在本溪市司法局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