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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提升社区矫正智能化水平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8-11-02 11:04

  “坚决服从司法局对我的监督、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社区服刑各项管理规定……”10月30日上午,在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宣告室内,一场特殊的仪式正在这里进行。

  当天,是社区服刑人员李晓明(化名)入矫宣告的日子。记者发现,刚进入宣告室的他略显紧张,有些不知所措。经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说明,李晓明的情绪慢慢稳定。随后,宣告仪式正式开始——李晓明起立听取社区矫正宣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告监督管理规定,李晓明入矫宣誓,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10分钟后,整个宣告仪式结束。

  从入矫宣告到结束虽然仅有20分钟左右,但严谨、规范、有序的过程使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李晓明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社区矫正科科长李忠彦介绍说:“入矫宣告是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第一关,严把第一关不仅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也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提高了司法所的监督管理能力。”

  记者在李忠彦的引领下,先后参观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三部五室”,即“管理部、执行部、服务部,档案室、监控室、教育培训室、心理咨询室、宣告训诫室”。

  在心理咨询室,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心理咨询师阎老师的开导。“这位社区矫正人员是因为交通肇事罪入矫的,在这场车祸中她失去了母亲和女儿,刚入矫的时候情绪非常不稳定,抵触心理很严重,也不愿跟任何人交流,今天是她第三次接受心理治疗了,目前情绪已经稳定了,而且在阎老师的开导下,现在可以正常接受教育培训,正常生活工作了。”李忠彦对记者说:“2016年,我们开始聘请专业心理辅导咨询师对新入矫人员进行心理评价,对重点人员开展心理跟踪和矫治。截至目前共建立了500余份心理档案,指导基层司法所针对每名服刑人员的特点制定精准的矫正方案,取得显著效果。”

  在监控室,李忠彦指着大屏幕向记者介绍,为进一步推进智能化监管手段,发挥GPS定位系统信息监管作用。我们建了这个5.2平方米的LED屏,将社区服刑人员“智能头像”信息替代原有“圆点运行轨迹”的简单工作模式,直观便捷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个人信息及活动轨迹。尤其在发生突发事件和不可预测事件时效果更为突出,该举措在我省试行后迅速推广到全国应用。实现了“区域监管、人员定位、警示告知”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了监管质量。

  据记者了解,浑南区司法局自2012年底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784人,解除1429人,实际在矫355人。区司法局积极创新举措,进行多方有益探索,用“新”矫正助回归,有效地提升了社区矫正智能化管理水平,走在全省领先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