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31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计划措施,并发布8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盘锦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保利表示,全市法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管理信息化、执行力度效能化,以非常之举,聚全员之力,通过开展系列执行攻坚行动,着力破解“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盘锦市共受理执行案件18026件,执结16608件,执行到位金额25.19亿元。2018年至今,受理执行案件7484件,执结6724件,执行到位金额7.8亿元,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3.1%;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为97.08%;近3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为95.7%。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市法院2016年以来共查询车辆4528台次,冻结车辆358台,限制高消费12044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072人,拘留285人次。
盘锦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大力构建综合治理格局,盘锦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有效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切实构建社会诚信增强司法公信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共治”格局。
盘锦两级法院始终以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为有力抓手,由盘锦中院统一调度执行力量和装备,统一调配执行案件。针对重大疑难案件,两级法院及时会商,及时报告市委政法委,协调各方全力破解“老大难”案件。同时,两级法院对内加强部门相互配合,立案阶段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风险告知和审前和解工作,审判阶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采取诉讼保全,对符合“执转破”条件的案件,依法转入“执转破”程序,有效化解“僵尸案件”。对外积极与中国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增加救助额度,拓宽救助对象,实现了诉讼保全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三险联动机制。同时,在各县区、街道综治委员中聘任协助执行员153名,帮助法院开展法律宣传,协助法院化解矛盾纠纷,配合法院查人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