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律师行业党建特点,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促进规范提升、注重作用发挥,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已经成为我省非公党建的一张名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近日,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何可人,请他就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谈谈理解和认识。
记者:近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历次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和省委非公党工委全体会议上,均对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做出部署,省司法厅是如何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
何可人:为更好地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2012年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并对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以来,我省还将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之中,把律师行业党建摆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在实践中我们感到,律师队伍数量较大、影响较大、行业性强,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必须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为此,2014年8月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委,由省司法厅分管副厅长兼任行业党委书记,办公室设在省律师协会。此后,积极推进市一级律师行业党委组建工作,经省、市组织和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14个市均成立了市级行业党委,从而形成了组织部门按党委要求主管、非公党工委统一领导和管理、司法行政机关党组(党委)直接领导、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为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目前,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1058家,律师12599人,其中党员律师4079人;建立党组织372个,其中单独党支部273个、联合党支部99个,覆盖律师事务所800余家,组织覆盖率达70%以上,实现了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工作目标,这样的成绩是如何取得的?
何可人:我们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在律师、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中坚持做到“三个同步”:在对律师事务所审批时,同步要求申请人提供党员律师情况并出具党建工作承诺书;在对律师事务所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年度考核时,同步考核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员律师作用发挥情况。2016年,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在律师行业集中开展了“百日攻坚行动”,从各级司法机关、行业党委调集力量组成工作组,深入律师事务所逐家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具有3名以上党员的单独组建党支部,不具备单独组建党支部条件的也都逐一明确责任和措施,从而有力促进了“两个覆盖”工作。
记者:如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已经成为我省非公党建的一张名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律管处是如何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有形有效的?
何可人:我们着眼于提升律师行业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和强化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政治引领,坚持在抓好基本教育上持续用力,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司法系统队伍总体培训规划之中,形成了常态培训机制。2014年、2015年,省委组织部与省司法厅在省委党校联合举办2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培训班,深受培训对象欢迎;2016年至2017年,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司法厅、省律师行业党委又组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及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进行了4次集中培训,使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会议精神在律师队伍得到及时学习贯彻;着眼于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每两年开展一次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评先选优活动。2016年,在全行业评选出30个先进党支部、100名优秀党员律师、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2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美人物”;在全省律师行业选树了3家省部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和16家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2018年,向司法部推荐表彰了3个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6名优秀党员律师。着眼于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通过设立先锋岗、划定责任区以及“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等活动,引导党员律师立足岗位、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