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蓝的渤海湾畔,有这样一个优秀集体,他们用汗水夯实了民众敬法律、信法官的民心之基;他们用智慧培育出法官守程序、明实体的为民之情;他们用责任担当起维审判、护管理的司法重任……他们就是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科全体干警。
9月12日,走进葫芦岛中院审判管理科的办公室,记者看到,这里的法院干警们或是匆忙地穿梭于办公室和文印中心,或是全神贯注地进行司法统计,或是几人在一起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忙得不可开交。
《诗经》有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说的是有人群就必有规则、有制度。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由于自身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上不会停止脚步。
葫芦岛中院审判管理科科长李加告诉记者:“我们科负责法院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以审判权运行管理机制改革为例,当时我们院是全国法院第一批试点单位,所有的规章制度没有先例可以借鉴,我们就从零‘设计’,一步一步探索出了能够让改革有效运行起来的制度。”
记者梳理了一下,原来,每一个规章制度的制定都是由审判管理科的专人进行研究起草,然后向全院37个业务部门进行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而后按照业务方向不同分别经过党组会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后在全院进行公示。就这样,一个个制度建立起来了。
然而,这只是个开始。
紧接着,审判管理科对葫芦岛中院的审判工作、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行政管理、信访工作等200多份规章制度重新进行制定、修订完善。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规范体系,形成了制度、监督与责任并重的管理模式。
李加说:“我们通过对规章制度进行汇编整理,构建起以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业务管理为框架的司法管理体系,形成了《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实现了法院管理由‘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彻底转变。”
审判管理科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紧紧依托信息系统平台,配合司法改革需求,规范案件信息标准化,提高电子案件信息填报准确率。审判管理科严格把控着流程节点和扎口结案的审批。逐件核实案件中止、延长审限原因,确保了全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继续高位运行。
审判管理科的工作,除了起草制度、案件扎口结案审批以外,还负责实行案件电子信息与纸质卷宗核对,做到电子卷宗准确无误归档;制作月度《审判通报》,加强审判工作的动态分析和研究判断,全面、动态地反映审判工作的具体情况;丰富《法院之窗》的编排内容,做到了图文并茂、专业性和可读性的统一,同时,还负责做好审判委员会保障、法庭管理、新的速录员轮值顺序和轮值制度,制定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使法院的审判工作进入良性有序发展的轨道。
审判管理科的任何一项工作拿出来都不简单,那么,他们是怎样一个“庞大”的团队呢?“我们科里原来有7个人,今年4月份岗位调整后,现在包括科长在内一共5个人。”葫芦岛中院审判管理科干警王继余边说边伸出了5个手指,随即攥成了一个拳头。
在这个平均年龄只有35岁的年轻团队里,王继余是法学博士,还有3位研究生。用“高精尖”团队来形容他们,一点都不为过。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葫芦岛中院审判管理科捧回了一块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沉甸甸的奖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这是对他们的肯定,更是鞭策。
“我院审判管理科是一支有担当、有奉献、有作为的优秀集体,为全市法院的司法改革及审判管理事业作出很大贡献,充分发挥了服务保障和参谋助手作用。新时代,新征程。我相信,我院审判管理科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断探索创新、锐意进取、勇于担当,为法院的审判管理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