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系列评论(十)
坚持把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作为着力点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对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上升为基本方略,并就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定下了平安中国建设的总基调。
进入新时代,政法机关处于新方位、承担新使命、面临新挑战。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对于我省政法机关来说,就要立足于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当前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正处于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也面临着外部风险与内部风险交织、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叠加、一般风险与重大风险共存的复杂局面,给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带来较大压力。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就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于国家来说,稳定是金;对于老百姓来说,平安是福。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平安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之以恒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扫除潜藏在百姓身边的安全隐患。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发挥法治在平安中国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确保平安建设在法治轨道下更加规范、有序,法治建设在平安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深入、稳定。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政法机关要把法治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基本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良法善治,积极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肩负起依法治国实践者、推动者的重任。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发挥法治在社会稳定、激励创新方面的重要功能,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善于从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事理、情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一手抓专项打击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的建设,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公共安全体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严厉惩治违法犯罪;努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使人民群众参与到平安中国的建设中来。
平安中国建设没有终点,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是一项长期繁重的任务。全省政法机关惟有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方能守护好来之不易的安宁生活,巩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