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执行
7月30日下午,在大连海事法院执行局局长贺永华的办公室内,蒋某艳和蒋某波这对亲姐妹的手终于紧紧握在一起,一直含在眼眶里的泪水再也止不住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们都满意!”姐妹俩连声向贺永华表达着内心的谢意。
在执行法官的真诚调解下,这对亲姐妹之间6年的积怨终于完美化解。
两姐妹感谢执行局局长
案情回顾:一次意外引发赔偿诉讼
6年前,妹妹蒋某波的丈夫吕某有受雇在姐姐蒋某艳的船上干活,不幸突然来临,吕某有竟意外落水身亡。
双方于2014年私下达成和解协议,蒋某艳给付赔偿金20万元,前期已给付5万元,剩余的15万元以其所有的一艘船舶作价抵给蒋某波。为稳妥起见,2015年10月27日,原告蒋某波、吕某富(蒋某波的儿子)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作出调解书,确认被告蒋某艳201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蒋某波、吕某富死亡赔偿金150000元,被告蒋某艳将其所有的船舶作为150000元债务的抵押物交由原告看管。不料,原告在看管期间将船舶卖了44000元,并于2018年1月24日以剩余10万元债务及利息未履行为由申请执行,大连海事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实地走访:被告无收入无财产难赔付
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张治军去了一趟被告蒋某艳的家里。60多岁的蒋某艳丈夫已去世多年,现一个人居住在3间破瓦房里,儿子去年因病也离开人世,儿媳打掉了腹中胎儿后改嫁,被告无收入来源,无存款、车辆、房产等可执行财产。
被告无可执行财产,原告失去亲人要求赔偿理所应当。张治军在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后,终于得到一个令人振奋的信息,被告的女儿女婿同意想办法筹集一些钱进行偿还。这让本无可能的案件出现了光亮。
锲而不舍:法官用真情感化亲情
在执行调解现场,贺永华分别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了恳切的交谈。
“你大姐的丈夫去世了,儿子治病花了不少钱,她不是有钱不还的老赖。你们老姐妹俩原来感情就不错,将来还要好好处。”贺永华的话感染着原告蒋某波,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我每天睡觉做梦都是这个事儿,真是受不了了。感谢法院的调解,我也希望这件事能尽快有个结果。”
“你们是亲戚,当初你父亲过世的时候,蒋某波的儿子还帮着你们忙前忙后,两家人原本的感情是很好的。你母亲没有赔付能力,如果你能帮着解决,就能让你母亲和你姨早些从这个事儿里走出来。”被告蒋某艳的女儿安某某听了后表态,“人生只有一次,亲情是最重要的,不管怎么样,姐弟还是姐弟,亲姨还是亲姨……”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告对赔付要求作出了让步,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6万元。
【后记】
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贺永华再次把吕某富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再次叮嘱他以后要摒弃前嫌,不要因为此事再起争端。其工作细致与扎实的作风可见一斑。
大连海事法院始终如一坚持“一次性结案模式”,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通过反复做当事人工作,能和解的尽量和解,并履行完毕,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风暴战役背景下,截止到6月8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60件,结案118件,首次执行案件236件,涉执信访几乎为零,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