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辽河生态公益诉讼宣传
“全县各地区、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益诉讼康平模式。”7月5日,在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骥拿起该县县委书记手写的批示告诉记者,康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不仅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县里各部门的支持,更被老百姓认可。
用无人机办案保护母亲河
“多亏了这些年轻的检察官,要不然这些垃圾就要污染我们的母亲河啦!”站在康平县郝官乡白家窝堡村段李家河流域的河道边,村民孙大爷紧紧拉着前来回访的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王健的手表示感谢。辽河是沈阳的母亲河,李家河是其重要支流。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该河道枯水期时出现了大量的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甚至是腐烂的动物尸体。这些垃圾不仅气味刺鼻,让周围的村民不堪忍受,一旦进入汛期,垃圾被河水冲走汇入辽河,带来的污染不可想像,同时也妨碍行洪的安全。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接到群众的举报线索后,立即进行了实地探访。“看到河道拥堵的垃圾时,我们特别震惊,但是在具体采取措施方面我们也面临困惑。”王健告诉记者,这是他们办理的第一起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如何证明这些垃圾污染了环境?污染的程度如何?垃圾造成的污染体积、面积有多大?这些以前都没经验可循,只能一步步探索。
因为用普通相机拍摄无法展示河道污染的范围与程度,马骥当即向康平县政府请示购买无人机、GPS定位仪。在取证当天,民行部门、技术科、法警队一行八人,利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拍摄、使用GPS定位仪进行面积测量,并用自制的红色旗子对垃圾污染位置进行标注,通过航拍图、GPS测绘图、现场照片,将河道受到污染的证据固定下来。通过查阅法律法规,将该案的责任归结于郝官屯镇政府怠于履职。
王健告诉记者,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他们办理该案特别重视。“看到我们将证据做得扎实充分后,立即同意立案,并派人全程跟进指导,快速研判,要求务必在汛期来临之前完成所有工作。”
据悉,该案成功办理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制定了《沈阳市检察机关开展辽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将红头文件下发到辽河沈阳流域的五个基层检察院,要求对河道的垃圾进行清理,守护母亲河,“辽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启动。
检察公益诉讼深入人心
据悉,截止到今年5月份,康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6件被采纳,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彪告诉记者,辽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让检察院对辖区内河道治理更加用心。各项制度的形成,也让检察公益诉讼的开展得心应手。
今年5月10日,康平县专门召开了公益诉讼推进会。县政府主管领导特别强调,各行政机关要加强和检察院的协助配合,及时移送相关公益诉讼线索。会议结束后,与会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与检察机关建立起“联系人”制度。“现在我们很多环境污染的线索都是‘联系人’给我们提供的,我们也将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他们。”王彪说。
此外,检察院还与康平县国土局、环保局等12家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会签了《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的文件。康平县环保局局长王殿民认为:“自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以来,不仅给环保局免费提供了法律咨询,为环保局执法武装上了‘牙齿’(法律依据),也让环保局在法律监督下,更认真地履职。”
除了对各行政部门宣传公益诉讼,如何让群众了解公益诉讼,也是民行部门的重要任务。“平时我们会利用活动日进行宣传,到田间地头和群众唠家常也是我们常用的方式。”王健告诉记者,“我们认为,一个案件处理完并不算结束,能达到办案一件,警示一片才算达到效果。”
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从保护母亲河到守护生态湖,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正在以实践守卫着这里的生态环境,践行着检察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