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6月21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基层院检察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会上,各基层院检察长分别向铁岭市院党组汇报了2018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在听取汇报后,市院党组认为,从市院前期调研指导、督导检查和各院汇报情况看,各基层院检察长都能够突出政治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
李元对各基层院检察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要求:要争创一流,打造品牌特色。按照党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把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抓好抓实,真正发挥好领导班子和检察长的“头雁”效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认真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和省人民检察院“1+4+5”队伍建设总体思路,努力打造一流班子、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要严格管理,敢于亮剑。领导干部不能做老好人,更不能做“两面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要牢固树立“严管厚爱”的理念,切实加强对队伍和干警的日常管理,做到教育在前、管理在前,做到强调到位、要求到位,敢于管理、敢于亮剑,敢于担当负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队伍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做实做强做优检察监督工作。要围绕铁岭振兴发展,围绕“三年攻坚”任务计划,围绕平安铁岭、法治铁岭、美丽铁岭、健康铁岭建设,特别是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1454”工作计划,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各项部署要求,按照省院“两大考评”重点工作目标,认真谋划好下半年工作,全力完成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会后,李元,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立卫,市院党组成员雷强还同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了集体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