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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故事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06-22 14:06

把脚印留在执行路上 把口碑立在群众心中

  故事一:

  樱桃与法官

  自2016年2月至今年6月,一民间借贷案被执行人谭某一直跟申请执行人和法院“躲猫猫”,为的是躲避3000元欠债。6月中旬,在大连市金州区法院近期开展的执行行动中,王伟法官找到了谭某的父母,一番劝解下来,谭某的父母愿意用新摘的樱桃为儿子还债。申请执行人纪某却犯愁了:“这200斤樱桃给我,我怎么办?”

  “我们当时就合计,现在正是销售樱桃的旺季,每家每户都有购买的需求,我们也不例外。”在向院领导确认“个人购买申请执行人樱桃”不违规的情况下,该院微信群以及在场执行法官、法警的朋友圈中就出现了“刚摘的樱桃有要的吗?”“大的16元/斤,小的10元/斤”的销售信息,半个小时后,80斤樱桃卖出去了。王伟告诉记者,在帮忙分装樱桃的时候,他们还在附近小区销售出去20斤左右。这一暖心举动感动了申请执行人纪某,一场历经两年多的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了。

  王伟法官说:

  法官身份没什么特殊,但我们可以用行动告诉所有人,什么是好,什么是善,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坚持,什么是热爱。

  故事二:

  拖了大半年的115元

  2017年12月,80多岁的张奶奶因房屋租赁纠纷被王某诉至金州区法院,法院判决张奶奶给付王某100元出租收益,并承担15元诉讼费。张奶奶拒不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奶奶身边无子女,没有通讯工具,为了这115元钱,执行法官段希勇多次到张奶奶的出租屋去找她,要么是遍寻不见人,要么是心有怨气“就是不还钱”。为了照顾高龄老人的身体和情绪,段希勇法官几次耐心开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张奶奶被他的执着感动了,放下心中芥蒂,拿出了115元钱,还表达了歉意。

  段希勇法官说:

  无论是执行标的过亿的案件,还是执行标的百余元的案件,我们都认真对待,从不含糊,“群众事无小事”。

  这些故事的背后,是金州区法院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兑现“承诺”的桩桩件件:适用“分管副院长——执行局——执行团队——执行组”模式,充实执行团队人数至全院人数22%;在继续做好所有案件的“四查”,开展“网络司法拍卖”;面对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和现实困难,通过释法明理、温情调解,促进和解,实现“共赢”;实现院长、局长信访接待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信访案件督办见实效;充分运用执行惩戒措施,发挥威慑作用,提升执行案件效率;全面公开执行局长、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法官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畅通当事人与执行法官的联系……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份,该院受理执行案件2069件(新收1160件),执行到位资金7170万元,人均办案147.8件。该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张宝峰表示:“预计到年底,我们受案数量将达到4000余件,要想完成任务,人均结案必须达到200余件,我们要全力以赴攻坚‘执行难’!”

  “我每天在执行群里看到大家发的工作进展和执行现场,那些配合、支持、体谅的相互鼓励都让我很感动,任何一份职业都有自己的辛苦,但我们心甘情愿地承受这些,我们的脚印在路上,责任在肩上,口碑留在了老百姓心里。”院长徐捍东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