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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评论员 | 发布时间: 2018-06-12 08:57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系列评论(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民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是加在政法机关前面永恒的定语。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党的群众路线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深铭刻在每一位执法司法者心中。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决定了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立场,这是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民主和专政的关系,提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水平;要正确处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让政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这些新变化、新期待要求政法机关更好地坚持民意导向,把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要作为奋斗目标,把政法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要牢记人民群众是政法工作的力量源泉,练好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基本功,以民智民力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政法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提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水平,切实解决态度冷漠、吃拿卡要,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坚决杜绝人情大于法、关系大于法、金钱大于法的现象,决不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在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深化法治辽宁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权益,切实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以公正为导向,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公正,是法律的本质要求,政法工作者唯有研法、守德、爱民、守正,“不忘公正之初心,牢记为民之使命”,才能打造出优质高效的政法队伍。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水平。衡量政法机关办案水平高低,不仅要看是否依法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更要看是否促进经济发展。要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界限,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严禁超标、超范围采取财产强制措施,切实保护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走进新时代,政法人唯有展现新气象、展现新形象、实现新作为,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让党的“答卷”在人民的手中打出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