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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在立案和审判中融入执行思维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高旭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05-25 13:17

  辽宁长安网讯 因“执行难”而引发的信访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融入执行思维才能促进执行兑现率提升。近日,新民市人民法院梁山法庭法官在立案和审判工作中,注重与执行的衔接,妥当地处理了一件赡养纠纷案件。

  日前,家住新民市卢家屯乡刘花屯村的两位老人陈某某和王某某到该院梁山法庭起诉,要求“六名子女每人轮流到自己家中照顾两个月”,对这样的诉讼请求,在立案和审判阶段都能给予支持,但考虑到若六名子女不履行生效判决内容,法院在执行阶段将无法采取切实有效的强制措施。随后,该庭法官来到老人家中,在详细询问老人与子女关系后,耐心释法并阐明利害关系,老人同意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六名子女承担法定赡养义务,若能来家中照顾可不拿赡养费”。这样的诉讼请求与两位老人最初的想法一致,也利于在审判过程中进行调解,维护家人之间的亲情,更能保证执行顺利进行,杜绝因裁判结果不能执行而导致信访案件发生。

  执行工作是审判工作的延伸,“立、审、执”相互衔接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必要保证。作为案件审判阶段的承办法官,一定要摒弃“案件一结,事不关己”的错误理念,要有配合兑现裁判结果的正确态度,以便为执行法官快速进入案情、制定执行方案创造条件,让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