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振兴辽宁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环境,在第十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201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柴学伟致新闻发布辞,省高院宣教处处长张之库主持会议。
发布会上介绍,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677件,比2016年增加590件。受理案件具体包括:著作权案件769件、商标权案件1346件、专利权案件242件、技术合同案件126件、其他类案件194件;全省法院全年共审结2317件,比2016年结案数增加536件,结案率为86.55%。其中调解、撤诉共1436件,调撤率为61.98%。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共35件,结案29件,结案率为82.86%。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共38件,结案28件,结案率为73.68%。
为了发挥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省高院制定了“三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将我省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分步骤扎实推进。“三合一”即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这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审判质效,是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的全方位改革。目前正逐步推进在全省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将指定沈阳、大连、丹东、营口、锦州五地中级法院和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三家基层法院对全省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地域性集中管辖;我省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中,处理个案的同时兼顾企业乃至行业的生存发展、打击侵权,加强保护的同时兼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平衡、诉讼中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适时适度进行调查取证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不简单照搬法条,不僵化机械办案,充分调动和运用司法智慧,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知识产权审判一直保持着较高的调撤率,各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庭都非常重视调解工作的开展,2017年我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为61.98%,较2016年的54.74%又有大幅提高。多年来,全省法院不断总结调解的方法和经验,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调解格局。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狠抓审判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讲大局、懂法律、懂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知识产权法官,以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
会上,省高院民三庭发布了2017年辽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八个典型案件。
解析我省知识产权案件六大特点
◆案件数量持续增加。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比2016年增长27.14%。
解析: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说明市场主体创新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也说明侵权行为的类型、范围越来越广,损害后果也更加严重。
◆专利权、商标权案件增长较快。2017年该两类案件数量分别较2016年增长约一倍,两类案件总数在2017年总受案数中占了近六成。
解析:企业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不断增加技术优势,同时,企业越来越注重自身品牌的建立。
◆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增幅明显。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比2016年增加了65.79%。
解析:权利人更加注重通过开发、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实现智力成果的转化应用,无形资产的市场运作更加活跃。
◆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增多。近年来出现的新类型案件,诸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数量越来越多。
解析: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侵权形态越来越多样化、隐蔽化、动态化,案件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面临更多的难题。
◆商业维权诉讼数量明显增多、诉讼规模扩大,审理难度增加。
解析:商业维权诉讼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往往专业性较强,但被告方的应诉水平参差不齐,不能形成有针对性、高质量的诉辩对抗的情况时常出现。法院审理中的工作量因此加大,尤其在赔偿数额认定方面,缺乏客观证据,增加了裁判难度。
◆权利人更加注重临时保护措施的运用。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为例,该院2017年实施诉中临时措施的知识产权案件占近四年实施诉中临时措施案件总数的63.64%。
解析:这反映出当事人越来越善于运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程序性权利维护自身利益,司法救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