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简介: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承担着全院刑事、民商事、行政及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申诉再审审查、诉前调解、诉前保全、支付令、公示催告等审判职能及上诉、发还案件的登记、移转、法律服务、便民咨询等多项审判辅助职能,是集审判业务与综合管理于一身的基层一线集体。
干警在开展工作
荣誉墙:连续9年被授予辽阳市“青年文明号”,2013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辽宁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授予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2015年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主委会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2015年、2017年荣获全国先进集体称号。
辽阳市白塔区法院立案一庭提出“笑、快、准、帮”四字服务承诺。即,接待引导突出“笑”,用微笑化解群众焦虑心理,让当事人感受人民法院为民宗旨;立案审查突出“快”,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随到随立,承诺在一小时内办结各项手续;对需要在节假日等非工作日立案的,承诺按预约时间准时接待;咨询解释突出“准”,要求正确解答当事人咨询,提示当事人注意事项,避免诉讼风险;司法救济突出“帮”,对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上门立案;对路途遥远和外地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邮递立案;对弱势群体追讨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和拖欠工资的,减免诉讼费用,减轻当事人负担。
同时,他们还充分发挥联调窗口作用,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进行诉前调解,总结了调解五法:当日调解法、亲情调解法、释法明理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近3年来,诉前调解案件400余件,有效地将矛盾与纠纷化解在庭前。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为了尽快适应登记立案制度的新要求,该院设置了分类立案窗口,使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一目了然,减少了等待的时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登记立案对于立案一庭来说是一个挑战,在人员未增加的情况下,接待立案的数量和工作强度明显增加,案件数量增加2倍多。所有立案庭工作人员都能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采取阳光办案方式,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工作,表现出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没有出现一件违法违纪案件,为顺利实现立案制度改革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