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增长结案上升 铸造司法为民“公平秤”
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辽宁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站在新起点,面对新挑战,全省法院怎样认清形势、顺势而为?本报为您回顾全省法院不平凡的五年。
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吸引外来投资的重要条件,发展经济需要硬环境,更需要良好的法治软环境。
把法院工作置于辽宁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定位,聚焦振兴发展主题,出台服务保障意见,依法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国企改革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相继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创新年”“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等任务。
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过去五年,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注重办案质效,积极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交出了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全省法院积极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新办法,建成集“实体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依法审结婚姻、继承、抚养等涉民生案件335574件,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出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实施办法。
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84406件,审结3380550件,同比上升51.84%和41.82%。依法审理河北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等大要案,依法审理我省“4·30”拉票贿选案。
根据省高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快速反应能力和科技应用水平。开通了“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接全省所有地方金融机构,努力解决查物找人难题。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810276件,同比上升93.53%,执行标的到位金额927亿元。
改革创新赢得广泛认可
司法体制改革对于法院而言,是一场不可回避的自我革命,其核心是“员额法官选任、审判权运行、司法责任落实”三大关键。
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工资奖金分配激励机制,有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制度试点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涉诉信访改革等,让司法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全省三级法院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构建教、学、练、审一体化的培训机制。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顿,实现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明察暗访全覆盖。
智慧升级开启阳光司法大门
“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司法是否公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的切身感受以及社会的整体性评价。智慧法院建设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一场深刻变革。
基层法院办公和法庭用房困难逐步得到解决,建成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全省128家法院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完善法院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全省法院建设法官智能办案平台、减刑假释协同办案平台以及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利用全省法院数据为业务决策提供案件信息纵览、审判动态、司法统计、审判质效、专项分析、司法人事和综合搜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