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宪法发展史上值得被铭记的时刻,更是时代所趋、事业所需、民心所向。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宪法是时代发展的写照。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宪法才能具有持久而强大的生命力。回溯我国宪法发展历史,从1954年第一部宪法诞生起,我国宪法就始终在探索和实践之中不断完善。现行宪法自1982年公布实施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政治、经济、社会、外交等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此次宪法修改,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同时,此次宪法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在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历史的趋势和必然。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此次宪法修改获得高票通过,更是对宪法修正案凝聚党心民心、充分表达人民意愿的高度认同。
这次修改后,我国现行宪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道进入新时代。作为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它必将会为更好地发挥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实现两个一百年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提供根本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