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张昱凯,现任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团队审判员。张昱凯大学毕业后先后从事过教师和律师工作,2010年考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入职以来,一直工作在审判执行一线,是锦州市政法干警的优秀代表。
荣誉墙:
多次被评为“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锦州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锦州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2017年1月获得“院长特殊贡献奖”,因审判业绩突出连续多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5月,获得锦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锦州市优秀青年”荣誉称号;2017年末,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让每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到法院工作以前,张昱凯先后从事过法学教师和律师工作,相较于教书育人和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他觉得做一名辨曲直、断是非的法官能更直接地接触到社会矛盾,能更好地运用自己所学去“定分止争”,在以自身的力量去解决社会矛盾的同时实现人生价值。这也是他最终决定做一名法官的原因。
自入职以来,张昱凯一直工作在审判一线,7年间,主审和参与审理的案件达3000余件。在其承办的案件中,既有几亿标的的大案,也有几棵苞米苗的小案。但不论什么案件,张昱凯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其承办的李某诉义县留龙沟满族乡人民政府、义县留龙沟乡金矿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从2008年产生纠纷,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该案到张昱凯手中时已经是2014年。因被告涉及地方政府,关系错综复杂,省、市两级人大领导均因案件涉及面广而对此案进行过高度关注,并多次到市中院了解情况。张昱凯一次次地往返于锦州与留龙沟金矿之间,深感压力巨大,但他仍然坚定自己的信念,必须将该案办好、办扎实、办成铁案。经反复查阅卷宗和论证,最终形成时一万二千余字的判决书,该案判决后虽双方当事人不服上诉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了一审判决。在张昱凯看来,再小的案件在老百姓心中都是天大的事,必须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切实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嘱托。
用担当维护法律尊严
张昱凯在审理案件中,不光有欢笑,有时也有泪水,甚至还有危险。
他承办过的一宗某建筑工程案件,一审原告的主体资格存在问题,但一审法院做出了对其有利的判决。一审被告上诉后,张昱凯发现了该问题。在庭审调查中,张昱凯着重调查了该资格问题。一审原告发现这一点之后,也意识到了其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于是开始采取各种“手段”。刚开始,他给张昱凯打电话要求单独见面,并表示要“意思意思”,张昱凯知道其目的是想通过送礼,让案子蒙混过去,对其要求单独见面的请求断然拒绝。一审原告发现送礼不成后,就变了脸,以到纪检部门举报为由相要挟,要求维持原判,并表示其在纪检部门有人,可以把张昱凯“送进去”。对于其要挟,张昱凯不为所动,后期一审原告变本加厉,提出如果张昱凯敢改判,就要对其和家人不利……面对种种威胁,张昱凯也怕过,但一想到胸前的国徽,他就坚定了维持法律尊严的决心。最终,该案改判驳回了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利诱和威逼之下,张昱凯坚持了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应该当个什么样的法官?”
“我做到公平公正了吗?”
“对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我还有哪些地方存在不足?”
这是张昱凯时常拷问自己的三个问题。在民事审判中,并没有太多惊天动地的大案,更多的是一些家长里短、经济纠纷。但张昱凯始终认为“百姓纠纷无小事”。就是这样,张昱凯始终把司法的公正和温暖用实际行动传达给人民群众。在一件件看似不大的纠纷中,传递着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