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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 全省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纪实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杜春杰 记者 王奇 | 发布时间: 2018-03-20 08:4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战略部署。在构建多元化解纠纷的大格局中,人民法院虽然只是其中一员,但地位作用十分重要。2017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先后选树了18个诉调对接示范法院,与13家省直单位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力推动、指导该项工作。全省三级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解决纠纷6.7万件,占全省民商事案件的14.2%,为人民群众节省诉讼费3000余万元,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记者近日走访多家基层法院,采撷到我省法院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的诸多亮点。

  党政主导 搭建共享平台

  3月15日,记者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公室采访时,正赶上办公室主任林莉在QQ群里解答网友的咨询。

  皇姑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立斌介绍,为提升能动司法、实现司法为民,皇姑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5日成立网上调解咨询平台。目前平台由街道社区群、机关团体群、中小学校群、商会群及律师群5个群组成,共有群成员近500人。平台自运行以来,共解答法律问题6000余个,为矛盾的及时排查、及时预防、及时化解提供了有效的快捷途径,也为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除网上调解咨询平台外,皇姑区法院还先后搭建了诉前调解中心平台、行政行业调解社团平台、诉调对接平台、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等特色平台。

  张立斌介绍,按照“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要求,2016年初,皇姑区委通过了《关于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多元化调解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进行管理考核,在皇姑区法院主导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汇成强大的调解合力。

  机构、人员及物质保障是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基础中的基础,同时也是制约这项工作开展的瓶颈。因此,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瓦房店市,当地市委、市政府投入1200余万元,用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和刑事快审速裁中心的建设,为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充分的场所保障。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早在2012年即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名,实有正式干警12名、辅助人员8名。充足的人力资源为有序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机制 规范运行模式

  2017年4月,锦州凌海市一男子与医院发生医患纠纷,愤怒的家人在医院吵闹,欲到法院起诉。凌海市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协调中心接到医院的报告,及时与医疗行业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到事发医院现场办公,当天就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患者当天收到医院补偿款6万元,未经诉讼,尖锐的医患纠纷得以化解。在凌海市,有医患纠纷,先找医疗行业调解委员会已成为群众的共识。

  这次调解,只是凌海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缩影。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践中,凌海市法院充分发挥法院的推动、促进、协调、保障作用,建立起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新格局。

  所谓“点”是指以医患纠纷、农民工欠薪为代表的难点问题,打造“案件发生地,就是案件解决地”的模式。“点”效应,彰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高效快捷的特点;所谓“线”是指针对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领域,法院主动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在凌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交通肇事案件巡回法庭,在市工商联设立了一站式经济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目前80%的行业内纠纷通过这种途径得以解决;所谓“面”是指以五个派出法庭为依托,辐射全市21个乡镇、街道,发挥派出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便民利民的优势,建立五个多元化纠纷调解中心。办公地点在派出法庭,由司法、公安、妇联、村委会成员、农村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员组成,使大量涉农纠纷在诉讼之前化解。

  沈阳市皇姑区法院针对纠纷相对集中的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聘请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驻院调解,实行一站式解决,使10%的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诉中;针对医疗卫生、劳动争议、道路交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性较强的纠纷,发挥专业调解优势,通过委派、委托等方式合力化解,委派调解率52%,委托调解率27%,司法确认率达到100%;对政策性、敏感性、群体性纠纷,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第三方专家听证制度等形式,使法院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合力联动,实现理性答疑解惑,柔性止争息诉。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10个品牌调解室,邀请金牌调解员、明星义工、青年律师、专家学者等担任专职调解员,依托各自专长开展专业分工调解。同时,从全院精选出1名庭长、4名副庭长作为审判长,专门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并配备5名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5个专用法庭,构建起“骨干员额法官+优秀法官助理+优秀书记员+专职调解员+专用法庭”的组合模式,实现了优秀审判力量与专业调解力量的深度融合,一站式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驻院调解重在诉前化解纠纷,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75%以上的法院不同程度地开展特邀调解。全省三级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构126家,与441家单位建立了对接机制,聘请特邀调解员3072人。

  驻点调解重在专业高效便捷,据统计,我省目前已有50多个基层法院与道路交通、医疗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保险公司等联合建立了“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还有一些法院在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管理等矛盾多发领域建立了“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

  强化衔接 高效化解纠纷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均办案任务持续多年位于全省前列,是案多人少矛盾最为突出的基层法院之一。

  2014年7月以来,该院着力创新机制,实现了诉与调的六个无缝对接。即: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在地理位置上的无缝对接、诉讼服务与诉前调解的无缝对接、诉前调解与立案登记的无缝对接、诉前调解与案件分流的无缝对接、诉前调解与法官指导的无缝对接以及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调解与判决的无缝对接。构建了一整套运作顺畅的诉调对接流程体系,形成了三层分层递进的纠纷解决体系。

  第一层风险评估,设立诉讼风险评估室,邀请专职律师、心理专家帮助当事人算成本、估风险、做选择,通过风险评估,把不具备诉讼条件的5%的民商事纠纷解决在诉外;第二层诉前调解,通过专职调解员的权威调解,将25%的民商事纠纷解决在诉前;第三层快审速裁,凡经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不论难易,全部交由5名审判长直接裁决,从而实现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的纠纷100%不回流,真正做到了不折腾当事人。

  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共解决纠纷9660件,用全院8%的审判资源成功分流了57.5%的民商事纠纷,有效地促进了法院的繁简分流,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大幅提升。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则在法院内部搭建起一套将诉前调解、快速裁决、立案流转集中在一个平台上的高效诉调衔接办公模式。即案件起诉到立案窗口以后,负责案件审查的法官首先引导当事人自愿启动调解解决纠纷方式,以便快速便捷地解决矛盾纠纷,如果通过这种方式双方未能达到矛盾化解的目的,那么以立案审查的五个为限,立即将该案转入到速裁合议庭,即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争取在45天内结案,如速裁不成,则立即流转回立案庭转入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省办案时间,提升工作效率,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2017年,张某等40余人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供热公司供热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到达立案庭后,连山区法院立即启动该工作模式,最后除32件案件进入速裁程序外,其余案件均在诉前阶段得以解决,有效地缓解了审判压力。

  深化科技 提高解纷效率

  在去年底召开的全省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会议暨全省诉调对接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德洋在讲话中指出,法院是构建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重要一员,要率先垂范,以此引领、推动和保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实现。

  他表示,加强信息化建设,对于促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解纷的效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在线调解平台功能,推进与法院诉讼服务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共享共用。下一步,省高院将联合交通、保险部门,在部分法院试点,探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的诉调对接模式,努力形成可复制经验,向全省推广。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立斌告诉记者,皇姑区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推动对接平台一体化、便民化,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对接机制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运用科技手段,促进解纷方式的智能化、高效化,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