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沈阳市苏家屯区司法局解放司法所
解放司法所三姐妹 记者 赵敬东 摄
沈阳市苏家屯区司法局解放司法所曾被新华社记者关注并跟踪报道。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孟建柱同志于2016年8月26日对司法部作出重要批示:“全国基层司法所有不少像沈阳市解放司法所那样社区矫正的先进典型,望大力予以发扬,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望组织专题调研,提出深化改革意见。”2016年10月,司法部社区矫正局会同基层司、计装司专门赴沈对解放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这在辽沈各地成立司法所以来前所未有,为辽宁司法行政系统顺利开展社矫工作抢占了有利先机。
王蕊、张艳丽、刘佳楠是沈阳市苏家屯区司法局解放司法所的3位女社区矫正工作者。多年来,她们依法接收社矫人员132人,成功解矫108人;接收刑释人员180余人;成功调解154起纠纷。几年来,她们的足迹遍布了解放司法所辖区内的8个社区1个村,对36900余户近6万居民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
快乐地做着“苦差事”
司法所的日常工作是个名副其实的苦差事,辖区内人员结构复杂,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层出不穷,社矫对象的年龄段、犯罪类型、犯罪成因各有不同,想要把所里的日常琐碎事处理好,把工作干到位是极其不易的。她们也有累的时候,但她们用坚强的意志和不服输的精神坚守着。
她们的快乐,来源于辖区居民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微笑。她们善于攻坚克难,在不利情势中合理挖掘有利因素,无论多大的困难都能用柔弱的肩膀承担,无论多大的压力都能一一化解。她们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用全部热情细心做好工作中的点点滴滴。
用真心真情感化社矫人员
在做社区矫正工作的几年中,她们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充分尊重社矫人员的人格尊严,不训斥、不辱骂,体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良好素质和执法文明程度。尤其是对待患病不能参与集中学习和劳动的社矫人员,按照规定照常上门走访,上门收取思想汇报,上门谈心了解情况,始终做到不逃避、不歧视,种种做法使社矫人员深深感动。
考虑到未成年矫正人员年龄较小、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她们采取了不同的工作方法。审前调查期间,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矫正期间,矫正宣告在未成年人家中进行;矫正解除后,将其服刑档案封存,在没有法律法规支持的前提下,不向外界透露任何关于未成年人的信息,最大限度地确保未成年社矫人员在日后生活、学习、工作中不受他人主观因素影响。
把爱心献给需要帮助的人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上为社会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在社区矫正工作领域打造出独特的风景线,是她们一直以来的心愿。当得知一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在学校靠吃同学剩饭来果腹的事情时,司法所的三姐妹毫不犹豫地掏出身上的钱捐给了对方。那时,张艳丽还要定期到医院接受抗癌化疗,所需要的花销也很大,但她毫不犹豫地将爱心献给了更需要帮助的人。后来,三姐妹成立了“贫困大学生救助基金”,很多社矫人员被她们的行动所感化,主动加入了这一行列。
她们主动与省爱心志愿者协会积极联动,在解放司法所门口放置了扶贫助残爱心捐赠箱,成为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首家与社会志愿团体通力合作、精准扶贫的单位。在秉承精准扶贫救助理念的同时,她们为社区矫正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心理扶贫课”。通过这项工作,积极释放弃恶扬善的正能量,触动了社区矫正人员内心柔软的一面,培养他们健全人格和高尚情操,使之在深刻体验助人为乐的同时,活得更有尊严。此举充分赢得社会的关注和尊重,让大众看到了社矫人员善良的一面,也为全社会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她们是含笑街深巷中的三朵向阳花,虽不如牡丹富贵,没有玫瑰娇艳,却满腔忠诚,一心向阳。她们温暖对待社矫人员,用公正执法诠释社矫工作的意义,用履职尽责书写了一段又一段的社矫佳话。在含笑街的深巷中,她们坚守心中的那份美丽,品人生恬淡生香,听岁月低吟浅唱,扎根基层,追逐梦想,在忠诚坚守中奋进,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中尽情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