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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位“新同事”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8-03-03 07:57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的“第一窗口”,是人民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化解矛盾,展现人民法院文化和形象的重要平台。

  那么,诉讼服务中心日常的工作是什么样的?3月1日,记者来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班”,体验一次这里的工作。

  8时30分,诉讼服务中心的上班时间到了,每一位到这里来的市民或律师都要先过安检。“进来的市民或律师首先要出示身份证,我们进行登记核实,然后就是安检。这和地铁、火车、机场安检差不多,每个人都要通过安检进行身体检查,背包和手提包也要在安检机器上查看,如果机器查看不清楚的,我们就需要开包检查,像刀具、打火机之类的都是不能带进去的。”安检处法警姜岳告诉记者。

图一,记者在安检处体验安检工作

记者(左一)在安检处体验安检工作

  记者跟随姜岳对市民进行安全检查,在机器上一一查看背包里面的物品,看看是否有携带违禁品。“对不起,您身上携带打火机了,需要拿出来,打火机是不能带进去的。”法警姜岳对市民张先生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了打火机。

  安检工作结束后,市民走进诉讼服务中心会先来到导诉台,咨询一下案件的承办法官、具体法庭、开庭时间和法庭位置。“你好,这是我的材料,想问一下在哪个庭和承办法官。”“您到这边来,这里有法庭庭长的姓名和办公电话。”记者跟随导诉台的工作人员赫媛媛一起,指引市民张先生查询信息。

图二,记者和导诉台工作人员一起指引市民查询信息

记者(右一)和导诉台工作人员一起指引市民查询信息

  “一般情况下,前来的市民可以通过中心的显示屏查看开庭信息,也有一些不了解情况的市民到我这里咨询。”赫媛媛告诉记者。在中心大厅里,记者还发现了一台触摸查询系统的自助机器。“有的市民会直接在这台自助机器上查询,比如诉讼指南、审判指导、诉讼文书、法庭分布等,上面都一一介绍,市民自行查询就可以了。”赫媛媛一边指着机器一边跟记者介绍。

图三,赫媛媛向记者介绍自助查询机

赫媛媛向记者(右)介绍自助查询机

  诉讼服务中心一共有5个立案接待窗口,记者发现,接待窗口都是开放式的。“2015年,法院的领导班子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基础上,整合立案大厅、信访接待、诉讼服务、信息平台等资源,建立诉讼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目标,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这样的窗口设计,就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和工作人员更好地沟通交流。”立案一庭副庭长刘璐对记者说。

  在立案窗口,记者和刘璐一起接待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您先提供一下身份证和材料,再填写一下表格。”“这是所有的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这份表格就行吗?”“对,您先填表,我看一下您提交的材料。”

图四,记者和刘璐一起在立案窗口接待办事人

记者(右二)和刘璐一起在立案窗口接待办事人

  接待完已经是11时30分了。“这个是申请执行的案件,相对时间会快一些,如果是前来立案的,时间会久一些。”刘璐对记者说。记者体验了诉讼服务中心各个窗口的工作后,一上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多集中在上午来,下午人会相对少一些。” 

  13时30分,下午的工作开始了,记者继续体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线员的日常工作。

图五,记者在12368诉讼服务热线体验工作

记者(左)体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线员工作

  铁岭中院将诉讼服务从有形实体拓展到网络空间,打造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便民诉讼体系,将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2015年,我们建立了全省首家12368法院热线,随时查询案件受理、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案件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也可以咨询诉讼程序性问题,还可以联系法官咨询案件,方便社会公众和当事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获得有关诉讼的静态信息和动态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于海悦告诉记者。

  “您好,我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您好,我叫张明,想查询一下案件办理进度。”随后,记者在于海悦的指引下,在电脑输入当事人的名字和案件号,为其查询了所需信息。

  截止到16时30分,记者一共接听了7个当事人的来电,问题多集中在询问开庭时间、承办法官和办理进度。记者切身感受到作为一名接线员,耐心和服务态度非常重要。“倾听和有效的指引答复是最重要的。”于海悦这样对记者说。

  记者手记

  诉讼服务中心是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是群众诉讼“始发站”和司法审判“总开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目标,就是要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审判的“管家”、满意的“窗口”、沟通的“桥梁”、联系的“纽带”和法院的“品牌”。确实,在这里,“小场所、大服务”的理念得到了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