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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营子出了一批调解的“行家里手”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石健 | 发布时间: 2018-01-26 08:06

  “你有矛盾,我来化解;你有纠纷,我来调解。”这是前不久,记者在建平县司法局张家营子司法所采访时看到的所内标语。正在所里办事的张大爷对记者说:“别看他们人少,可是个个都是调解的行家里手,村里离不开他们!”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是平安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记者了解到,这些年张家营子司法所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构筑起牢固的调解体系,有效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老韩是张家营子镇海棠村人,5年前,村委会建房,可是建房款却迟迟未付,一拖就是好几年。就在前不久,为了索要劳动报酬,老韩终于控制不住,和村委会的人发生了争执。矛盾一触即发,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当时我们都觉得司法所不能管咱们,毕竟这是涉及到村里的事。”回忆当时的场景,老韩说。可是,司法所调解员随即联合海棠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召集双方当事人,立即展开调解工作,厘清各自责任,捋顺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联合海棠村村委会共同出谋划策,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老韩也拿到了建房款,将一场即将激化的矛盾消弭于无形。

  据了解,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堡垒作用,严格按照“司法所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有力提升了基层司法所工作效能。

  与此同时,积极搭建基层调解、联合调解、专业调解三大平台,重点强化行业性调委会组织建设,调整建立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环境保护纠纷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延伸司法触角,落实司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的纠纷调解。同时,积极推进“警调衔接”“诉调衔接”等机制建设,开创人民调解新领域。建平县司法局张家营子司法所着眼创新,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健全各村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重难点案件集中攻坚,对群众反映强烈、多年积累长期未解决的矛盾纠纷等开展专项攻坚。“司法所这个‘麻雀’虽小,但是我们力争能够健全职能,充分发挥作用,为百姓服务,也就是说,我们调解员要力争人人都当人民调解的‘行家里手’。”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张家营子司法所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镇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并建立专人联系帮带制,实行“3+1”结对帮扶制度,通过传帮带形式帮助新调解员开展工作,重点传授调解农村实际矛盾的经验和方法,助其快速成为化解纠纷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