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受伤到现在7年的赔偿款终于拿到了,谢谢法院的执行干警,你们让我们看到了‘青天’!”日前,申请执行人徐某夫妇在拿到赔偿款时,痛哭流涕地说道。
2017年12月8日清晨,凛冽的寒风让行走在沈阳北行蔬菜市场水产品批发区域的人们瑟瑟发抖。此时,几双眼睛正紧紧盯着经过某摊位的人群,他们在期待目标的出现。他是北票市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受害人的老板余某,因他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所以北票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找他。
2010年7月9日,申请执行人徐某在被执行人余某投资开办的工厂工作中受伤,伤后分两次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住院治疗。2012年12月30日,申请执行人被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因工负伤。2013年9月12日,申请执行人被朝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工致残八级。2013年11月28日,北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123054元赔偿金。
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3月20日向北票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的工厂停产、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实现,此案于2014年9月18日终结了执行程序。北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尹福庆高度重视此案,亲自接待申请执行人及其亲属,看着申请执行人徐某因工伤几近失明的眼睛,其妻子因家遭此不幸而愁白的头发,尹福庆当即决定:此案由他亲自办理。
尹福庆接案后,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经调查,被执行人余某系福建省人,现在沈阳北行市场做水产生意,尹福庆得知此信息后,即到沈阳蹲坑守候,这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方的查找下,2017年12月8日,该局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余某的财产线索及本人住所,将被执行人余某传唤到法院,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多年的疑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