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
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一位刚刚办理完立案手续的当事人由衷地说道:“没想到立案这么顺当,不到1小时就完成了立案手续,法官还这么热情。”言语间也表达出了发自肺腑的满意。
立案难是个“老大难”问题,5年来,抚顺中院全面落实了立案登记制,累计对88215件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立案率超过95%。与此相配套,该院设置了立案服务台,安排专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运用短信、电子邮件及时告知当事人立案情况及案件流转信息,群众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
同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服务平台,预约立案、查询案件、收取法律文书全部实现网上进行。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官干警主动深入村屯、社区、学校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已成为常态。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居民家中办案更是成为了家常便饭,司法审判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该院制定实施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细则》,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有机衔接,采取选派法官进乡村入社区指导、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等措施,指导基层诉前调解案件近5000件。为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5年来,该院共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675.6万元。
公开
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司法公正不公正,人民群众来见证。
抚顺中院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高标准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全市两级法院5年来共公布裁判文书27779份,公开执行案件信息3万余份;建成了22个数字化法庭,庭审活动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网络直播庭审21次,依托科技手段保障当事人权利。
近年来,该院在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协调公安、检察、司法、律协等部门,推动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现庭审实质化,有效防范冤假错案。5年来,共依法宣告41名被告人无罪,审结抗诉案件265件,依法改判57件。
执行
坚决杜绝“法律白条”
执行作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强化措施,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解决好“执行难”问题,不让生效的法律判决成为一纸空文,要让“法律白条”变成真金白银。
5年来,抚顺中院不断探索执行新举措,最大限度实现群众权益。2016年,该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和抚顺市委工作要求,全面打响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协助的大执行格局,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
今年更是利用全年时间开展了“春雷行动、夏季风暴、秋风行动、冬季攻坚”等4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依法判决拒执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6件,并对300余人予以司法拘留。
自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执行结案13774件,执行回款近40亿元,确保了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5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执结各类案件30253件,执结标的9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