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栾岚报道 过去老百姓告状、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可能会因为缺乏直接证据,被挡在法院大门外。如今,类似的故事已经走进历史,2016年1月,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所辖市,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改革工作。过去的两年,市县两级法院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铁岭市两级法院对所有来法院诉讼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及国家赔偿案件一改过去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所有案件百分之百予以登记,对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即正式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仅欠缺必要诉讼材料的案件及时指导当事人补充必要的证据材料,对不属于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范畴的案件,在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做好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工作,并告知当事人到相关部门解决争议或纠纷。
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中有个让人惊喜的数字,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立案难”问题基本解决。
同时,铁岭市有序推进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将全市行政案件集中到银州区人民法院和昌图县人民法院审理,实现司法管辖和行政管理有限分离,确保司法公正。多年累积下来的行政纠纷案件均顺利进入司法程序,让老百姓找到了说理的地方。
还有5%的矛盾纠纷不能立案,怎么办?铁岭中院也给出了清晰的回答——人民调解。例如,昌图县法院制定了《昌图县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制度》《昌图县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团体或基层组织协助调解和执行管理制度》等,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还与昌图县司法局专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与交警、县医院等部门就交通事故案件及医疗纠纷案件形成诉与非诉相衔接的联调机制,及时化解了大量纠纷,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