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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现已立案审查8起公益诉讼案件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7-12-08 07:36
  本报讯 12月6日,记者在关于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将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从今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沈阳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以来的4个月时间里,在已摸排出的案件线索中,经过初查和调查核实,已立案审查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
 
  “公益诉讼”可概括为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根据被诉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威在发布会上说,检察机关与一般的起诉主体相比具有特殊性,或者说要遵循特殊的法律规制:首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职权行为,行使的是法律监督的公权力;其次,必须履行诉前程序,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积极行使公益诉权或依法履行职责;第三,拥有专业的法律监督队伍和法定的调查权作为保障,能够较好地解决调查取证和举证难等问题,这也是检察机关的独特优势,可以更加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据了解,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十三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办理了一大批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案件样本,制度设计得到充分检验。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法律,标志着这项制度的正式确立。按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两年试点期间,全国13个试点地区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7903件、提起诉讼案件1150件。
 
  吴威表示,沈阳市检察机关将在沈阳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积极稳妥推进案件办理,不断增强公益保护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