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锦州凌河区:“检察+律师”化解涉检信访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孙松玲 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7-09-22 09:45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诉讼的相关文件精神,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以律师为主体的第三方人员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办理“检察+律师”工作机制,搭建起检察机关与信访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该机制采用律师预约接待的工作模式,律师值班实行签到制。在律师的选任上,按照政治坚定、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善做群众工作、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条件,组建了6名律师参与的凌河区检察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
 
  8月1日,该院与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辽宁锦尚律师事务所签订联合接访工作协议。8月10日,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和辽宁锦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媛媛共同接待了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个来访群众。
 
  当日,工作人员和张媛媛仔细阅读了来访群众的申诉信件,详细询问了来访群众的信访依据和信访诉求后,张媛媛从第三方的角度,为来访群众进行了耐心的讲解,并为其详细分析案情,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为了做好“检察+律师”化解涉检信访工作,该院制定了《关于律师介入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作机制、方法、职责、纪律、保障和管理等事宜,规定对不服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等七类信访案件,可由检察机关依职权或依信访人申请启动介入程序;对重大信访案件,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启动介入程序,邀请第三方人员参加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化解。
 
  同时,该院积极与区财政部门协调,认真落实律师值班和代理案件补贴,设立律师接待室,配备桌椅、电脑、执法记录仪等必需的办公用品,并安装了空调,为律师接待、阅卷、会见、查询等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