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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难心事”既上法官案头更记心头——沈阳大东法院绘就服务营商环境“三色谱”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鉴铭宇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3-03-31 09:59

  近年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扣民营企业发展“堵点”“痛点”“难点”,不断更新理念、创新举措,以暖色、本色、底色绘就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三色谱”。

  司法服务“暖色调”

  在省委部署实施的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明确要求要促进国企、民企、外企竞相发展。如何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实现“新突破”?市场主体对司法服务有哪些“新期待”?大东区法院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开年各项重点工作中,将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放在了第一位。

  “一对一进行法律援助真实用,我们正犹豫要不要起诉欠款企业呢,借这次机会正好把问题沟通了。”沈阳三洋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力告诉记者,法院“一把手”带队,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足以证明大东区法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院的重要职责使命。

  截至发稿前,院长戴兵带领主管院长和各庭室负责人先后走访了沈阳三洋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八王寺老龙口集团和北方成套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畅通了法企互联通道,为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此外,为提高民营企业诉讼效率,大东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截至3月,该院已对涉企案件优先立案1749件,审理1563件,执行933件。

  司法保护“本色显”

  3月10日,大东区法院执行局召开了今年第4次局务会,会上,多位执行法官就自己所承办的涉企执行案件实地走访研判以及进展情况进行汇报,执行局局长赵闯对各执行团队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一提出解决方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沈阳某汽车泵业制造有限公司是以加工零部件为主的重资产类型企业,近年来经营损失严重,无法偿还所欠货款。相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剑平本着善意执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理念,对该被执行人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欲对外出售的零部件没有强制查封拍卖,而是以“活封”方式对被执行人自由处置进行限制,同时对被执行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给予其一定时间分期偿还债务,最大程度保护企业正常运转。最终,该案件在法院的监管下分期履行完毕,申请人权益得到保护的同时,该公司也迎来了生存发展的“又一春”。

  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局定期召开局务会就涉企业执行案件制定执行方案,针对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案件定期组织专项执行行动,目前已开展2 次,涉及案件15件,实际拘留1人,累计执行回款金额300余万元。同时持续严厉打击恶意拖欠、隐匿财产等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每月监督执行款返还情况,保证申请人第一时间得到执行回款。

  提质增效“底色亮”

  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效审理四级法院审计职能定位改革后的“下沉”案件,该院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民事审判第一庭设立医疗纠纷合议庭,在民事审判第二庭设立破产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合议庭,在民事审判第三庭设立劳动争议纠纷合议庭,在刑事审判庭设立涉黑涉众等大要案专门合议庭,做到“同类案件,统一尺度”。

  沈阳某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欠薪案是该院成立劳动争议纠纷合议庭以来审理的第一个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因劳务费问题,该公司十余人到院起诉。立案后,案件统一交由劳动争议合议庭办理,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合议庭集中对被告进行了送达,并集中将案件各方当事人传唤至法院进行询问。一个半月,该批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系列案件的审判长程娇告诉记者,集中审理很大程度节约了司法成本,避免了重复询问,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对于当事人的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大东区法院始终把加快推进产业升级作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的有力抓手,全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去年成功受理审结破产案件29件,帮助相关企业脱困解忧、轻装上阵。

  今年以来,该院总结破产案件成功经验,在受理黎明航发下属企业破产案件中创新推出了“云”会议办案形式,线上先后组织召开了破产管理人竞选评审“云”会议和破产清算案件债权人“云”会议,既方便各方当事人又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进展,受到管理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赞许,取得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