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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院“示范性诉讼”批量解纷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倪海亮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2-05-12 10:07

  “这多好,也不伤和气,一看就明白!行了,一会儿我就把水费给你转过去。”这是新民市人民法院法官驻村服务站进行示范性诉讼庭审后,一位村民发出的感慨。

新民市法院法官驻村服务站进行示范性诉讼庭审后当事人签署文书

新民市法院法官驻村服务站进行示范性诉讼庭审后当事人签署文书。

  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民市法院创新形成“示范性诉讼”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司法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创设了法官驻村服务站,实现了司法资源下沉和矛盾化解关口前移,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该院针对一起涉百余户村民的群体性纠纷,鼓励办案法官选取其中3户作为代表进入诉讼程序,进行现场开庭。请其他涉同类纠纷村民旁听,公开审理过程,当场公布法律依据、宣布裁判结果,促使其他100余户村民自愿完成缴费。这样的裁判方式和结果既为农村春耕备耕提供了司法保障,又为百姓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又省钱的司法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为群众办实事创新成果,新民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示范性诉讼”工作机制,力争实现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无诉化解。

  对辖区常见、多发、小标的、类型化的农资买卖、物业合同、劳务用工等纠纷,选定具有代表性的示范性案例优先从严审判,通过向同类型、同案由的平行案件当事人公开示范性案例的审判过程、结果和裁判理由,以单体案件化解同类案件、以少数案件化解规模性串案,促进同类纠纷“无诉讼”化解,实现“审理一案,解决一串,教育一片”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截至3月底,新民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同比下降7.06%,结案率同比提升4.74%,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88%,改发率同比下降2.63%,阶段性实现审判质效“双升双降”良性态势。

  新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赫大鹏,省人大代表鄂晓泉,沈阳市人大代表张洪芳等在调研新民市法院驻村法官工作站“示范性诉讼”服务工作时给予“架起了人民法院和老百姓的‘连心桥’”等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