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抚顺东洲法院特邀调解员化解邻里矛盾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1-09-16 10:05

  9月6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付菊成功调解一起邻里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和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实地调查和耐心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邻里之间矛盾化于无形。

  两户居民是楼上楼下的老邻居,因楼上屡次漏水使楼下财产受损,导致多年来两家不睦。最近,两家又因漏水引发肢体冲突,楼下居民一气之下将楼上居民诉至法院,请求财产损害赔偿和受伤的医疗费用。东洲区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发现原、被告是邻居且双方争议问题明确,通过调解有利于邻里和睦,建议调解处理。

  付菊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打电话与原、被告沟通询问案情,并前往原告家中实地考察,又通过走访社区了解情况,发现两家的矛盾已有多年,主要是因为楼房老旧,楼上屋内只要有水就会渗到楼下,怎么维修都解决不了问题,平时也会格外小心,但总有注意不到的时候,为此楼上居民也很苦恼。了解实际情况后,付菊认为双方之间的矛盾并不大,因为沟通较少存在一些误解,邻居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希望双方还能够和睦相处。

  经过劝解,双方愿意到法院的诉前调解室面对面进行沟通,付菊分别说明双方的问题,首先指出楼上居民要积极面对问题,既然侵权就要及时解决,不能给他人带来困扰;其次楼下居民处理问题方法过于激烈,对矛盾的激化也有一定责任。经过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就本次纠纷达成调解协议,楼上居民愿意赔偿楼下居民的财产损失及医疗费,当场给付楼下居民2000元。最后付菊嘱咐,问题解决后双方还要和睦相处,珍惜邻居的缘分,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对付菊的调解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