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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多家强戒所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0-11-30 09:30

  为加强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建设,积极履行戒毒机关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能,巩固和延伸教育戒治效果,日前,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和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分别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为推动戒毒工作向社区延伸迈出坚实一步。

  坐标:省马三家强戒所

  11月12日,省马三家强戒所与沈阳市沈河区滨河街道多福社区签订协议,共同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进一步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延伸进程。双方就对戒毒人员开展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就业推介、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为解戒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延伸所内戒毒效果进行座谈交流。

  副所长陈立山表示,省马三家强戒所将定期安排戒毒警察面向指导站工作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开展法律法规、戒毒知识讲座,普及戒毒知识,定期开展公益培训,双方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组建由戒毒警察、心理咨询师、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戒毒志愿者、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属等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队伍,引导组织专家和戒毒志愿者支持参与指导站工作。

  坐标:省强戒所

  11月5日,省强戒所同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街道东塔社区共同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并举行了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挂牌仪式。省强戒所教育科副科长谢楠对指导站的具体服务内容、工作流程、人员配备等情况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讲解。

  谢楠表示,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要做好出所衔接,主动做好解戒人员信息对接工作,实现出所人员后续照管的有效衔接;开展出所回访,做好解戒人员的跟踪调查和后续照管工作,努力提高解戒人员操守率;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一线,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社会帮教,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心理帮扶等方面专业指导,延伸所内戒治效果;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组织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活动,使更多人了解毒品危害,拒绝毒品。

  坐标:锦州市强戒所

  11月13日,锦州市强戒所驻古塔区保安街道长安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挂牌成立。锦州市强戒所副所长马勇,古塔区司法局局长赵雷,保安街道党工委书记李越淼、办事处主任崔闫共同为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揭牌。仪式过后,锦州市强戒所、古塔区司法局、保安街道、长安社区及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天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马勇代表市强戒所与长安社区签订了《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协议书》,随后,与会各单位就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了探讨交流。

  据悉,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的建立更好地适应了新时代戒毒工作的需求,实现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的无缝衔接,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和后续照管长效工作机制。接下来,省马三家强戒所、省强戒所和锦州市强戒所将以指导站的建立为契机,继续发挥戒毒场所的职能作用,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