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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大喇叭”让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0-09-14 09:13

  三五个、七八人聚在一起,或蹲或坐在墙根下、树荫里,扬着头齐齐地朝着一个方向;夫妻俩、一家人坐在炕上、椅子上,身子随着声响不由自主地朝着门窗外倾斜……每当村里的大喇叭播报起民法典的知识、法条时,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白马石村的村民们都会放下手里的活计“听一段”,平时偶遇、小聚时的问候语也变成了“今天听了没有?”不言自明,都知道说的是民法典。高悬于水泥高杆上的“大喇叭”传出的声音,成了村里的“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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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区北港街道白马石村村民倾听“大喇叭”民法典播报

  龙港区在民法典宣传工作中,首先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民法典学习列入中心组学法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确保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民法典的编纂背景、重要意义、立法特色和主要内容,积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将民法典纳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重要内容和“八五”普法规划重点。推动各部门特别是执法、司法、普法职能部门、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律六进”有机融合,让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形成全方位、高渗透的宣传效果。

  “我们社区党委把民法典的宣传同党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每次党员活动,都会学习民法典知识,这也为我们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龙港区连湾街道凯地家园社区党委书记、主任祖妍超说。

  “党建+民法典”,是凯地家园社区党委在街道组织的律师讲座中获得的启示。在龙港区司法局组织的一次民法典进社区活动中,连湾街道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围绕隐私权、继承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群众所关注的热点,讲解了民法典条文,以及禁止高利贷、见义勇为免责、胎儿权利保护等内容。

  与其它的普法不同,民法典这部新出台的法律要求更强的专业性,不仅要宣法,还要释法。龙港区司法局着力推动民法典宣传工作的持续化、常态化,大力提高广大群众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意识,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龙港区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通过互动式的方式使全民参与进来,形成全方位渗透式的宣传格局,因地制宜开展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