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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司法局出台10项措施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0-02-13 18:36

  辽宁长安网讯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2月11日,抚顺市司法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的10项措施》,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的法律服务负担,为全市经济平稳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

  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法律支撑

  统筹调度法律服务力量,全面掌握开复工企业清单,收集企业和劳动者法律问题,为具备开复工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的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提供“点对点”服务。

  发布业务办理指南,公开各级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机构电话、微信,加强12348热线、实体平台和服务机构热线值守,做好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解读,提供涉企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指引。

  开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推动“不见面”“网上办”,对企业运行法律问题迅速回应,及时介入,帮助企业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排查化解涉疫情企业矛盾纠纷,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劳务用工纠纷调处。发挥专业行业调解组织优势,重点做好因交通管制、防疫误工、医疗救治等引发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医患纠纷。

  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司法鉴定法律需求优先答询,预约受理,对复产复工企业委托的司法鉴定优先受理。缩短鉴定意见出具时间,为司法机关依法快速审理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等诉讼案件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鉴定意见。

  引导企业通过仲裁解决涉及企业开复工矛盾纠纷,组织开展涉及疫情热点法律问题研究,科学预判涉及疫情和有关防控措施的纠纷类型、争议点,最大程度鼓励交易,促进经济活动尽快恢复正常。

  为企业和劳动者维权减负降低成本

  组织开展抗击疫情公证公益行动,引导企业、消费者利用“公证云”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自助取证,为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办理电子存证公证。

  为企业复产复工减免法律服务收费,对确因疫情造成经济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小微企业适当缓缴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稳定、有序、公平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