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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检察院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朝阳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19-05-30 09:34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日前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涉及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侵财、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进行重点打击,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集资、虚开发票、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破坏诚信、破坏公平竞争犯罪,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犯罪,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同时,该院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护两手抓。对于涉企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问题深入研究,审慎处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公开、公正、文明司法。严格遵守检察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接触的禁止性规定,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的规定,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工作和生活纪律。严格遵守检务公开的规定,及时更新两微一端,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向社会公布。

  此外,该院落实检察官接待制度,实行首办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做到释法说理要清晰,接待用语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