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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司法局确定“法考”举办地点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19-05-21 10:14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铁岭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获悉,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考试调研的工作通知》要求,该局高度重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并认真开展调研工作,4月19日到5月10日期间,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在认真总结2018年“法考”工作的基础上,对今年的“法考”工作进行调研和深入分析,并征集了对今年考试工作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该局通过多次与相关学校沟通,最后决定,铁岭市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继续在铁岭市卫生职业学院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