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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11-20 09:13

  辽宁长安网讯 11月16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对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进行部署。

  于天敏指出,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通过的“1+8”系列文件,明确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了完整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度体系,对下一步工作部署指明了清晰的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站位,对辽宁面临形势进行了准确判断,对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进行了战略谋划。

  会议强调,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等八个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省检察院还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讨论内容、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部署。

  于天敏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按照省委部署,按照省检察院制定的两个文件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上来,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引向深入,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实现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为在服务推动加快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上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于天敏就重点从解放思想方面强调三点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思想大解放激发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要把统一思想作为前提基础。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确保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作为重要抓手,促进全省检察干警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要紧紧围绕检察机关肩负的职责使命,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自觉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努力构建“4+2+1”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积极务实地开展大讨论,促进思想观念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

  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以理念转变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要把解决问题作为最终目的,要把领导干部作为关键环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勤学善思、带头敢闯敢试、带头担当负责,引导和带动广大检察干警敢于直面矛盾问题,勇于攻坚克难,推动改革再深入、实践再创新、工作再抓实。

  强化责任担当和工作落实,确保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全省检察机关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省检察机关广大干警;要做到统筹兼顾,把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等结合起来,要营造浓厚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策划,精心开展全方位报道和正面引导,力争在全省各地主流媒体推出一批宣传稿件,进一步营造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和优化营商环境、共促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