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31日,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遂志列席新民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涉恶案件发表意见。新民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兵主持会议。
张遂志在会上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有利于法院、检察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共同提高司法水平,实现司法办案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辽宁长安网讯 10月31日,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遂志列席新民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涉恶案件发表意见。新民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兵主持会议。
张遂志在会上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有利于法院、检察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共同提高司法水平,实现司法办案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