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29日,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督导辽宁省情况反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指导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于天敏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文件精神,及时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督导辽宁省反馈意见,并迅速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对批捕部门和公诉部门在办理黑恶案件时提出明确具体的办案要求;重点审查职务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发现后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移交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