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化解一起被执行人因交通肇事后未履行赔偿义务并消失5年的执行难案。
2009年9月22日,被执行人杨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伤申请执行人潘某母亲梁某致其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申请执行人潘某经济损失共计12万余元。因杨某出狱后未履行法律义务,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多次财产查控,法院未能发现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亦无法联系杨某本人。
近日,执行主管院长于国徽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有被执行人下落。于国徽迅速集结人手,在东洲区阿金沟某小区内,将杨某找到并传唤回法院。经查问,杨某当下居住在女友的房屋,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名下没有存款、房屋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如何顺利执行成为一大难题。经过艰苦耐心的工作,杨某的心理防线终被突破,主动表达了还款的意愿,表示虽然现今没有还款的能力,但多打几份工、不吃不喝也会把钱还上。最终申请执行人潘某同意杨某先从其弟及同居女友处借款10000元还钱,之后每月还款1000元直至赔偿完毕。